第104章 要成事,别要脸(2 / 2)
“大小姐见谅,在下确实是带着目的而来。”
“说说看。”
闵文轩正襟危坐,斟酌许久才开口,“大小姐,听说白氏一直在抓竹林里的老鼠?”
白芨上下扫了扫,周边也没什么闵姓大家,不明白他怎么会问这个。
“公子家有竹林?”
“不瞒大小姐,在下来自临安,与家父到淮东探亲,无意间撞见贵村……”
白芨也是佩服,这养殖的事情还没开始,就有人能找上门。
“没错,我确实想养竹鼠。”
闵文轩还是要脸的,听到对方这么爽快就说了,心里还有点不好意思。
“大小姐,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公子可吃过兔子?”
“自然吃……”
闵文轩转过弯来了,这老鼠是养来吃的。
如果没有兔子这个对比,他可能会接受不了。毕竟老鼠历来都被人厌恶,视作不详,不到困境很少有人去吃。
白芨知道这人想的是什么,典型的读书人思维,吃的肉也要看品性。
“公子有兴趣?”
临安啊,现代有名的旅游地,也是竹乡之一。
大小姐开门见山,闵文轩反而沉默了。
他也想和对方一样,济世救民,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可让大家吃老鼠,终究有些耸人听闻。
穷苦人家可能不会在意,但那些读书人和名士、清流肯定不会去吃,到时候……
闵文轩不是一个人,必须考虑家族的声誉,不能因他让家族蒙羞。
“竹鼠吃竹子长大,蝉吃树汁长大,这二者有区别吗?”
要不是白芨想找几个地方分担前山村的注意力,真不想和这人打交道,显得自己太低俗了。
“大小姐之言如醍醐灌顶,在下心悦诚服,小生惭愧。”
闵文轩一改之前的顾虑,整个人焕发出不一样的神采。
是啊,蝉性高洁,有诸多诗篇歌颂。可实际上,在乡下长大的都知道,哪有什么真正的风餐露宿。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追求的那种品质,那种志存高远的境界就在身边。
“今日失礼之处,望大小姐海涵,在下这就告辞,来日自当登门道谢。”
看着他说完就走,白芨过了一会才回神,“妈耶,又看走眼了,这人好不要脸。”
白爷居然被人空手套白狼了!
她示意暗处的人去打探一下,看看这位奇特的读书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虽然这个法子迟早要交出去,可也不能这么不讲究啊,自己连宣发手段都拿出来了。
你都不表示一下?
没过一会,消息就过来了,“大小姐,闵家是临安大族,与沈家是姻亲。此次,闵家当代家主闵泽正,少族长闵文轩都到了宁水,准备明日来拜访。”
“那这位是怎么来了?”
“哦,他是随送礼队伍一起来的。”
白芨失笑,总算找到白氏没有成为大家族的原因了,自己的脸皮还不够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