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平平无奇的朝会(2 / 2)
“商税缴纳额度达到一百万两之布政司可组建布政司商会。”
“另请今上成立大明皇家商会,指导管理各地商会。”
“县级商会之会长,由缴纳赋税最多者担任,同时县级商会之会长为州府商会之成员。”
“州府商会之会长,由州府内缴纳商税最多者担任,同时州府商会之会长,为布政司商会成员。”
“布政司商会会长由布政司内缴纳商税最多者担任,同时布政司商会会长为大明皇家商会成员。”
“各级商会,设立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州府商会除会长同副会长外,设御史一人。”
“同时,大明皇家商会,会长由圣上指派,副会长两人由商会成员推举,御史由御史台指派。”
“并且在商会组织设立之初,严正声明,凡违反大明律,违反朝廷实时禁令,走私之家,罪加三等,商会成员,知情不报者,以从犯论罪加一等。”
“凡有地区商会,一经查明有走私,违反朝廷贸易禁令之事发生,商会撤销,三十年内不得在设,参与者世代奴籍,不知情者,流放三千里。”
这条控制限制,严查走私贸易的条例,自然不是胡惟庸提出来的,是朱元璋在看过商会组织架构和职能后,提出来的连坐制度。
哪里的商会搞走私,那你们这里不用搞商会了,商会成员的家族都去塞外,海外,参与犯罪,明正典刑。
而最重要的是,有了这个商会组织,朝廷,皇帝对于商贾的控制力度将会空前强大。
控制欲极强的朱元璋,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胡惟庸在朝中党羽众多,隐隐已经成了淮西领袖,他开腔说话,自然不会有人出来反驳。
至于刘基等浙东党,早被朱元璋抛弃了,被胡惟庸弄死了。
“这个条例不错,既能更好的控制商贾,又能维护朝廷的茶马禁令,在加一条,凡商会成员,许见官不跪。”
朱元璋嘴角上扬,他怎么不知道商人渴求什么,但可惜,他不能给啊。
不过就这一条,商会成员,许见官不跪,这就足够让无数商人挣破脑袋要进商会了。
毕竟…大明朝的商人地位真的是极其低下的,两个商人去告官,一个可以见官不跪,一个要跪着答话,这区别不就来了?
而就是需要这种区别对待,才能让更多商人争抢着进入商会,成为朝廷控制商贾的一员。
“另外,日后朝廷无论北伐战争,大型宴会,除皇庄自供外,一应采买,以商会成员为采购对象。”
“只是不知,这商会,要在哪里施行才好?”
朱元璋只是稍稍开口,给点尊严,给点小利,这在朝廷上并没有掀起轩然大波。
如今的勋贵朝臣,对于商贸并不看上眼,而商人?他地位在提高,能和朝廷命官比吗?能和勋贵比吗?
这根本没有触及到衮衮诸公的利益,至于见官不跪,他娘的,站在这里的这些人,谁没事去见商人?
“臣建议,苏杭商贸繁荣,应当先从苏杭施行,逐步向京畿推行,直至五年后,让商会组织在大明境内完全成型。”
胡惟庸躬身道。
“你是中书省右丞,这事你来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