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无妄之灾(2 / 2)
下午饱餐一顿后,有来到郑奕晨与吕诗涵定情的那家KTV唱歌。
就在唱得正嗨时,潭晶晶一声惊呼:
“郑奕晨,你上热搜了!”
郑奕晨还以为是见义勇为的英勇表现,但潭晶晶让他自己看,表示不是什么好消息。
这是某视频网站的热搜第三,热度还在持续上升中。
视频中,掐头去尾地将救人过程剪辑出来。
第一个画面就是他救出小女孩后,那青年托举救人的场景,被批不应该托举女孩臀部。
郑奕晨上岸施救时,被指不应该人工呼吸,至少让旁边女性来。
还说他乱施救,无证行医等。
家长的跪谢更是被人吵翻了天,认为他已经飘了。
视频获得了四十多万点赞,而那些指责的评论也收获了几万个点赞。
一看手机,郑奕晨并没有看到有电话或者短信轰炸,因为苏苏自动屏蔽了网暴者。
打电话给那名青年,才知道他已经不堪其扰。
郑奕晨直接报警,这已经不是小事了。
欢乐的气氛往往会被一些恶心的搅屎棍打扰,那青年接上郑奕晨和吕诗涵,来到警局立案。
被救小孩家长知道了此事,愿意作证并向不明公众澄清。
海城的办事效率还是可以的,很快,造谣者被控制。
不止一个人,团伙作案,其中一个还是公务员。
有警局的人联系他,说当事人情节较轻,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处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即可,想要他同意。
“这是你们警局的意思还是你个人的意思,还是说官方就这个态度?”
郑奕晨开启了录音,语气淡漠。
“郑同学,你还是学生,这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对方语气中夹杂着明显的威胁之意。
好呀,他可是杠上了。
联系了上次委托的律师,对方还是有实力的,上次的出版社事件获赔了两百多万。
律师告诉他,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要受害人到法院提起自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既然他们觉得这还不够严重,那他就自诉,至少让对方不那么安逸。
不久,郑奕晨将找到的完整视频以及自己和家长的声明发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一同发出的还有一张法院的传票。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华夏宣传部门也注意到,派出了媒体。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声明:
“我们救人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救人如救火,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怎么可能面面俱到。”
“对于此事,我一定追究到底,凭什么随意造谣就把别人冒着生命危险的善举抹灭?”
记者问道:“我想知道为什么您为什么没有接受警方的和解呢?”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你们有听真话的魄力吗?”
“当然,我们是中央媒体,不受地方制约!”
“而且,这是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