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协议让步(2 / 2)
开发商公司觉得自己很委屈。“搞不懂梅佳,我们始终没明白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都说开发商强势,可我们谈那么久,她一直处于主动。谈的时间、内容,甚至我们这边出的人,基本都按她的意思在办,我们感到她才没有诚意。”
协商期间,应开发商和梅佳的要求,作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也介入进来,在双方间进行沟通协调。房管部门一直在力促双方达成协议,但丝毫不掩饰对梅佳的不满:“她显然没有诚意。”
开发商向国土资源厅提出拆迁行政裁决申请,要求裁决被申请人黄老武限期搬迁。国土部门经审查后决定受理。其间,为“化解拆迁矛盾,促进协议搬迁”,房管局曾一度中止裁决,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
为此,国土部门召开了拆迁听证会,梅佳未到场。她称自己没有接到通知,房管局则称电话联系不上梅佳,也不知她的居住地址,只能在《三江晚报》上进行公告。
曾家辉觉得听证倒是应该做的,“听证会上怎么说?”
国土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与会的人大、信访、街道工作人员、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我们也作了听证笔录。”
曾家辉现场看到了这份笔录,点头道:“这倒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很说明问题。”他看了,笔录中有人表示,构建和谐社会也是要依法的,不能没有限制,不可能为个人要求影响城市建设……主张强拆;另有人表示,对不守法的人不能迁就,要依法尽快进行裁决;还有人表示,对他的宽容就是对其他群众的不公,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也不能通过拆迁来达成,这一户的阻挡影响了杨家坪的发展……。
“随后,我们决定恢复裁决……。”
“裁决的情况呢?”
“裁决书送达梅佳手中,她阅后拒绝签收。对此,我们向法院提起先予强制拆迁申请,法院当日受理。”
此后的情况,开发商和梅佳又多次协商,并就补偿安置条件达成了一致。但梅佳提出,签订协议的前提必须是,终止行政裁决和司法强拆程序,项目开发方代表亲自到场由自己验明。
开发商再次大呼委屈,“我们之前已告知你了,光明大科公司老总患重症在外地治疗,无法回来,况且,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无法满足你终止的要求啊,不是我们企业去告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