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蜀锦(2 / 2)
“殿下,初八之后给奴婢留两千人,奴婢有用。”沈雯已经在计划明年赚钱的事情了。
衣食住行里面,蜀地其中就有两样是最吃香的,一是吃,这里红薯是高产的,但长期保存不了,明年她准备多开些作坊,将红薯收购回来再做成红薯粉条高价卖出去,这是一笔收入。
二是衣,蜀地出了名的蜀锦织娘她要想办法给捞过来,蜀锦成本高,出产少,她可以织次一点的云锦和锻锦,价格低一点,但是卖出去赚的多。
要不想办法挣钱,他就算是有了大量的私兵,也养不起。
别看现在有了一百多万两,一旦私兵多了起来,发两三个的月银就啥也不剩了。
“好。”李煜对于她要做什么,从来不过问,反正听就是了。
后半夜的时候,窗外飘起了雪,沈雯喝了些酒,靠在贵妃榻上面小憩着。
李煜将她轻轻抱了起来,放在房间的床上,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她。
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竟让他这样控制不住。
明明出门前跟他交代的清清楚楚,遇事要忍,可他看到她给别人送荷包,洗外套,甚至多说几句话,他都觉得不行。
有次自己看到她帮着十六弟剥了几颗核桃,心里气急,回来逼着她给自己剥了大半个时辰的核桃。
自己当时只顾着生气,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流血的手,最后她气呼呼的走了,核桃他也一口没吃下去。
后来他才知道,她不过是为了让十六弟在御前的时候,能多提下自己。
是啊!
他向来不得宠,要不然芷兰护着自己,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呢!
“殿下,你怎么还没睡?”沈雯眯着眼看向他,眼前的人模模糊糊的,但她依旧认得他。
“你睡,我守着你。”李煜轻声回答着他,语气有着他自己都查觉不到温柔。
沈雯的眼睛再次闭上,她太困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鬼使神差的在她额头,眉眼上吻着,放快要碰到嘴唇的时候,他赶紧停了下来。
“好险,让她发现肯定被打半死。”李煜捂着胸口,似是安慰自己,随即又苦笑起来,对着她小声问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你告诉我,我去都给杀了。”
他知道自己怎么了,从很早他就知道自己喜欢她,依赖她,他见不得她对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好。
可她永远都像块木头一样,不管他怎么明示暗示,她永远都看不懂。
“你是不是装的?”李煜趁她睡着了,一会儿捏捏她的鼻子,一会儿揪下她的耳朵,也就只有这种时候,他才敢这样干。
别看她平常一口一个奴婢的,凶起来,他可是顶不住的。
天大亮的时候,府里的侧妃姨娘,下人都等在大厅外面,等着叩拜王府的当家人,李煜。
而当李煜来了之后,她们好像搞错了,这次要叩拜的好像还多了个“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