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有个老乡(2 / 2)
陆沉沉“哦”了一声,点点头,说道:“我感觉还好。”
“嗯,你这辈子感觉还好的事,不会少的,但真好的确未必多。这双脚对我们很重要,清洗干净,保护好它们,关乎到我们能活多久。”
“好吧……”
他走到一边,仔细地洗了洗。
今天一番追逐,又走了许多路,当时并不觉得,如今到了库房,或许有了安全感,渐渐放松下来,顿时感觉疲惫万分。
脚上亦微微刺痛,检查一下,却没有伤痕。
大概奔跑的时候,被硬东西硌了,当时情绪激动,后来又生无可恋,心思全不在上面,目前却感觉到了。
换了双鞋子,尽管是旧的,依然感觉舒服很多。
他走过来,看张文书在做什么。
老鼠的皮已剥下,内脏挖出,放置在了一边。东西虽不多,倒也不舍得扔,今后还有用处。皮毛做个鞋子,帽子,或者包包,在天冷的时候,还是非常不错的。内脏则当成饵,用来捕获别的猎物。
这也就是地出偏僻,丧尸不多。
不然他也不敢留着,血腥气太容易引来这些食肉的怪物。
肉清洗干净,放上配料腌制片刻。穿了棍子,架在篝火上转动着靠。此外,篝火上方,还吊着个壶,里面“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正煮着东西。
“去把墙角的木墩搬两个来,然后拿个空桶,再去屋里将那个不锈钢的盆取来。”
张文书手里正忙活着,抽不开身,便吩咐了几句。
陆沉沉应了一声,便去做了。
按老张份吩咐,将东西挪到树荫下。
他却又跑回篝火边,肚子咕咕响,目不转睛地盯着转动的烤肉。口中唾液分泌,眼里则非常着急。
这老鼠刚剥洗的时候,倒也没什么意思。
烤着烤着便不同了,随着油脂滴落,滋滋作响,肉香开始飘散。本来看着不怎么漂亮的玩意儿,越看越觉得可爱,令人饥火旺盛,难以遏制。
“差不多了,我烧壶水,咱们准备吃饭。”
听到张文书此言,陆沉沉感觉漫长的煎熬快结束了。
树荫下,塑料桶被倒扣过来,充当了桌子。不锈钢被清洗完毕,置于其上。陆沉沉听张文书的吩咐,将吊着的壶提来,内中的东西,全都倒入盆中。
特殊的香味,扑鼻而来。
“怎么,不认识?”张文书走来,见他看着盆里的东西,有些发愣,随口问道。
陆沉沉皱眉,猜测着说道:“蚕豆?”
张文书拍了拍他的肩,笑道:“还行,倒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两人坐下,他吹了吹棍子上的烤肉,撕下了一半,递给陆沉沉。倒也不像影视剧里的金黄色,被柴火熏的,有些黑。
不过味道尚好,尤其对于陆沉沉而言,可算人间美味了。
他边哈着气,边啃咬着烤肉,有些烫。
可惜老鼠的的体型有限,刚吃出点味道,也便没了。两人便开始拈蚕豆吃,煮的时候放了些盐,味道也很鲜美。
张文书吃的慢,嚼的很细。
陆沉沉则狼吞虎咽,三分之二倒进了他的肚子。
拈完最后一粒,盆底只剩汤汁,他依然感觉还未饱。
张文书洗了两只可乐罐,不知从哪寻来的,当作水杯。两人喝了点热水,感觉很舒服。陆沉沉甚至眼眶发热,忽然有种哭的冲动。
这个倒霉的世道。
遍地危险,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成了食物。
即便侥幸躲过,也只能藏在角落里忍饥挨饿,等着食物耗尽被饿死。
太多人没有抵挡住绝望的情绪,选择了自我了断。
更可怕的是,就像陆沉沉之前的遭遇。人性的变化,比丧尸更狰狞可怖,躲进人群中未必比冲进丧尸里更安全。
多久没有像眼前这样,吃个半饱,喝杯热水了?
“你看着很有感触的样子”,张文书呷了口水,说道:“怎么,吃个老鼠肉,也能感动到流泪?”
陆沉沉却颇为认真,低声道:“如果日子能天天这样,这辈子也就值了……”
张文书嗤笑一声,笑骂:“出息,我有个老乡,叫保尔·柯察金的,你认识不?”
陆沉沉闻言沉默,倒认真回忆了一下。
随即翻了个白眼,颇为无语地道:“认识,我还跟他学过怎么炼钢铁。”
“哈哈……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