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章 这种案子也可以折中?(1 / 2)
出乎刀锋的意料,材料居然是打印的。
“这材料是你男人写的?”
还以为会是手写体呢。
秦爱华急忙解释:“是,是章铁河检察官帮他打印的,他寄给我了,我再复印……”
“这位章铁河检察官,老家是哪里的?你们以前认识他吗?”
刀锋一边看材料,一边询问。
这也是很多老刑警的习惯,有时候可以做到分心二用。
秦爱华连连摇头:“他老家是哪里的我们不知道,以前绝对不认识他。就是,就是我男人去了铁河监狱,一直在申诉,他是铁河监狱的驻所检察官,接待了我男人,问过情况之后,觉得我男人和我弟弟是被冤枉的,就帮他改了申诉材料……我男人说,如果不是章铁河检察官,他三年前就该被枪毙了!”
“嗯……”
刀锋微微颔首。
朱建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是我国死刑中最特别的一种模式,在全世界都算是独创。
理论上,如果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真心悔过,努力改造,那么缓刑两年结束之后,就可以改判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
后续再视改造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减刑。
而如果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拒不悔改,拒不接受改造,那么就视为情节恶劣,缓刑结束之后,可以执行死刑。
朱建国肯定是拒不认罪。
果然,秦爱华接着说道:“我男人,他一直不认罪,他本来就没罪呀……在监狱,也不参加劳动改造。监狱那边的警察,就说他拒不悔改,把他关了好多次禁闭,又说要枪毙他。都是章铁河检察官拦了下来。”
这次刀锋没有借口。
朱建国是不是有罪,他现在可不能随口乱讲。
哪怕他有后世的记忆,知道这是个冤案,但至少现在,他不能讲。
但朱建国这样的态度,在监狱肯定是要被视为“刺头”的,管教狱警不修理他才怪了。
和公安民警一样,管教民警也是执行者。
他们并不负责辨别一个在押服刑人员是否被冤枉,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好这些服刑人员,督促他们参加劳动改造,以实际行动赎罪。
一座监狱好几千犯人,要是个个都拒不认罪就可以不参与劳动改造,那还得了?
整个监狱还不得乱套啦?
必须得狠狠修理。
关禁闭那还是轻的,信不信牢头狱霸分分钟教你做人?
尤其朱建国这种判死缓的家伙,拒不认罪,拒不参与劳动改造,态度恶劣,如果监狱将报告打上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真就有可能枪毙他。
所以说,章铁河检察官也算是救了朱建国一命。
这份材料,刀锋没有从头看起,而是先翻到判决书。
这是了解案情基本情况最快捷的途径。
一审判决是建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来的。
上边记录着,九二年六月份,犯罪嫌疑人朱建国,秦爱民,在建兴市某收费站,搭载了受害人上车,随后在途中见色起意,不顾受害人的强烈反抗,将受害人奸杀,弃尸路边水沟。
经建兴市公安机关侦查,朱建国秦爱民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