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今日拔刀击贼者,皆世间伟丈夫也!(1 / 2)
但凡有见识的武人,在看到这两面大旗时,就知道曹昂想做什么了。
替天地正道,天地之道是什么?
是一统!
自始皇帝、武皇帝以来,这便是天下人的共识:天下唯一统,才不会乱。
但你曹昂凭什么一统?
为万民讨贼,就是答案。
天下走到这一步,是谁的锅?
曹昂说是昔日之朝,其实说的就是汉室:汉室不行了,所以让天下乱成这样。
紧接着,曹昂把袁氏打成了反派:李郭残民,都是你袁氏指挥的,袁氏就是害民的人,谁敢站出来?——这是事实,李郭挥刀诛民,天下人正在目睹!
一整套理论解释下来,就成了——汉室失德,袁氏作恶,其他杂鱼诸侯不敢上场,那我曹昂就只能挺身而出了。
听到这话,武人们一点不畏惧,反而为之兴奋!
武人集团是最疯狂的,他们从不怕头顶的老大胆子大,只怕老大胆子小。
所以,常有武人弄险,将主公害惨——要么披上黄袍、要么抬上龙椅。
对于他们来说,只有老大一统天下,他们才能真正安全的去享有成功。
才可以歇马下刀,受爵安身!
但这种行为,又是士人所不容的,所以曹昂得有个说法。
如今,这个说法有了,而且无比正当,谁也反驳不得。
诸侯立足,说到底都要靠大义庇护,而大义的本质就是政治正确。
袁氏的政治正确是五世之德,天下仲姓,皇权失威,他们身为老二理应站出来;
曹操的政治正确是尊奉天子,所以荀彧那帮士人接踵而至,和老曹展开合作;
刘表、刘璋的正确是他们姓刘,是汉室宗亲,这便够了;
其他或大或小的人,如孙氏:跟曹家交好时用朝廷大义护身,跟曹家不好时就说曹操挟持天子,他要重新扶汉。
不太正当,但多少都有。
最拉胯的,就属凉州这帮人了,远的韩遂马腾,近的李傕郭汜。
所以他们只能作为反贼存在,一来关东就人人喊打,也没有说哪个士人会去投靠他们。
韩遂、马腾为了立足安稳,都不得不向曹操低头,请求朝廷给个合法封赏。
可见大义二字,真是压死人的!
如此一来,曹昂的政治立足就非常危险、敏感。
甚至可以说,是举世独一份的。
他既不能学孙策扶汉反曹,又自离大汉旗帜,能以什么为大义立足呢?
如今,有了。
上是天地之道,下是万民安危。
不但有了,还极有说服力!
这是大义、是旗帜、是口号、也是曹昂向天下人吼出的誓言宏愿!
既如此——
“诸君!”
曹昂刀指北边关外:“今日拔刀击贼者,皆世间伟丈夫也!”
与此同时。
轰隆一声。
紧闭多时的轘辕关门,为之大开!
“关门开了!”
李傕、郭汜都是目光一缩。
关门下,曹昂为首,跃马而出。
在他身边,绣衣紧簇。
左右两边,大纛猎猎作响,晃荡着那两行字,无比夺目:为天地正道、为万民讨贼!
“狗东西!”
李傕一看,脸便沉了下去:“辛仲治说的没错,这小子真拿你我立旗啊!”
郭汜面色狰狞:“那就让他死!”
“祭旗!”李傕拔出凉刀,目视胡封:“让他知道知道,我凉州军也不是好惹的。”
“你当第一阵,务必将我凉州军的威风打出来!”
“舅父放心,早听说曹昂手下有几支精锐。”胡封冷笑:“今天我会让他知道,何谓精锐!”
说完,将手一抬、一落!
嗡——
一口口刀扬起,而后齐刷刷斩下。
噗噗噗——
血光喷洒。
随后,胡封率先发难,飞熊军呼啸冲来!
后方。
辛评坐镇中军:“曹子修出战了?”
“是!”
有人奔来,道:“曹子修大军正在出关,李郭二将已先动手,试图将他推回关内。”
“此外,曹昂还打着两面大纛,上面写着‘为天地正道,为万民讨贼’。”
辛评脸垮了下来,无比难看,口中喃喃:“为天地正道……为万民讨贼……”
他痛苦闭眼。
这面大义之旗,实在立的太正了!
凭借此旗,曹昂可以完美绕开汉室权威问题。
他没说叛汉,也没说要篡位,就说为天地万民而用兵,你们谁不服?
谁不服来把李郭收拾了啊!
这简直是对‘上承天意、下顺民心’的完美解释!
可偏偏这面旗,还是袁氏拱手送上去的。
“讨贼讨贼……”他叹息一声,目光茫然:“没想到,我辛仲治有一日也成了贼啊!”
鼓声已起。
飞熊军连人带马,个个壮硕无比。
他们多用凉刀,而少用长枪,主打就是一个彪悍。
战法也很粗暴:见面猛砍!
这是一支不讲即将、只重暴力美学的精锐之军。
直面他们第一阵的是绣衣武吏。
绣衣多健壮,但体型比较标准,属于挺拔且强壮类型,宽度要略输对方。
比起蛮力,绣衣更胜在技巧。
作为曹昂的军官团,他们不但学习兵法战法,更能熟练使用各种武器。
在飞熊军接近的时候,他们将刀枪收起,从背后取下弩箭,默默判断着距离——
“放!”
嗖嗖——
箭矢齐射!
但进攻的飞熊军毫不迟疑!
这个距离、加上马匹移动的速度,哪怕对方再精锐,十支箭能伤一人就不错了。
事实也是如此。
第一轮箭矢,只有二十余人落马。
绣衣不慌不忙,继续开始第二轮射击。
并且,他们背后涌出了更多弓手。
一曲、三曲、五曲……
当先而出的,全是弓箭手。
“放!”
“放!”
箭矢愈密集,飞熊军反而冲的愈快了。
弓手愈多,说明敌人在出城部队中准备的近战兵卒便愈少。
而弓手虽然力量强于普通军士,但他们携带弓弩时,随身顶多再佩一把短刀。
面对步兵还能厮杀,面对拥有绝对高度、速度优势的骑兵时,只能被屠杀!
嗖嗖嗖——
当出城的弓手达到两千人时,箭雨已相当可观。
看着身边一骑又一骑落下,胡封面色狰狞。
这些飞熊军都是跟随董卓的百战悍勇之士,死一个便少一个。
曹昂够胆大,直接采取箭矢削弱飞熊军的方式。
很占便宜,也很冒险。
占便宜在于箭矢所中,是白捡人头。
冒险在于贴近之后,曹昂除了依靠绣衣外,几乎没有力量阻拦飞熊军了。
而一旦出关部队被压了回去,重则后军大乱,轻则士气被重创。
胡封不如曹昂心大,看着不断落马的飞熊军,心都在颤抖。
他甚至一度想放弃,回头以减少伤亡——
然而,若是如此,那死去的人真是白死了。
“冲!”
他还是坚定了下来,一声大吼。
飞熊军闯入三十步范围。
曹昂一言不发,将大槊一压,亲自向前。
绣衣直接将弩抛了,拔刀冲出。
弓手迅速停止射击,并往两边退去。
关门下,张绣带着劲骑冲出!
噗!
大槊将一人挑起,将其撕得血肉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