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两军相遇勇者胜,杀!(1 / 2)
飞哥儿领着他的“背嵬都”,位于千骑前锋的最尖端。
朋哥儿舅甥俩,他只跟李诚熟悉,他对苍梧先生的才学钦佩无比,当面持子侄礼。
对于这位比自己大两岁,已经开疆扩土、扬威域外,称王建制的大帅,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好奇感更多些。
原本他还有些担心,如此英雄豪杰必然眼高于顶,自己这会些武艺的乡下小子,估计入不了他的眼。
结果第一次见面,当陆六哥兴冲冲为朋哥儿介绍手下大将,提到他的全名时。
飞哥儿发现大帅面向自己时,居然是肃然起敬!
事后他觉得一定是自己眼花,怎么可能?
私下里和韩五哥闲聊,打听五哥对大帅的感觉,好家伙,五哥对大帅那叫一个推崇备至。
大帅不但对他战绩大加赞赏,拍了好几次他的肩膀。
还得意洋洋的提到他家娘子会武艺这事,大帅都听苍梧先生提过。
还说等局势稳定,王妃从半岛入住京子城之后,邀请韩大娘子到京城住,得闲一起切磋武艺。
“某泼韩五庸碌半生、得遇明主,岂不誓死追随?飞哥儿,你比某年轻,要更加拼命啊!”
飞哥儿一想到五哥的谆谆教诲,浑身就充满干劲。
是啊!他今年才二十岁,就算到六十岁,披不了重甲、拉不开弓时,还有四十年可以拼搏。
现在只是领了一都,他有信心在三十而立时,能独领一军,只要他不死在战场上,未来必然不会次于一方镇帅节度。
让自己疼不够爱子云哥儿,以他这个父亲为豪!
“飞哥儿,前方遇敌!”
哨长徐庆大声呼喝,惊醒了有些走神的飞哥儿,他眼神一厉看向远处迎面而来的百骑。
“两军相遇勇者胜,杀!”
“遵命!啊!是!长官!”
徐庆是飞哥儿的把兄弟,从小一起玩大的,自然心意相通,立马吹响脖颈上挂着的铁哨。
百骑在行进中变换阵型,还是以飞哥儿为箭尖的锋矢阵。
三眼铳虽然犀利,但是使用前要点燃火绳备战,三十里的路途,总不能一直把火绳点着。
弓骑更适合前锋哨探,一旦遇敌吹响警哨,给后方的兄弟一个准备时间。
那么担任最前锋的人,必然是弓马娴熟的骑战高手,所以原来陆六哥领兵,前锋是韩五哥,现在是飞哥儿。
而红武骑兵的前锋,不是林冲就是卢俊义,这也是为什么朋哥过来要带着林冲的原因。
一个骑战高手需要长年累月的训练,不是红武军骑兵这种,相对“速成”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搞出来的。
唐翊一战成名的“墙式冲锋”,其实就是“以命换命”的打法,不到万不得已、绝对禁止使用。
朋哥儿的练兵思路:训练时要多练白刃战,但实战时能用弹药解决的敌人,就不要用刀枪解决。
轮值的金兵谋克闲得快要蛋疼,这荒郊野岭的想找个乐子,都没地方找去。
眼看快要吃“朝食”了,手下哨骑说北面来了百骑,他还以为是大营那边那个谋克过来传信。
他带着手下百骑去迎一下,还想打听打听大营那边的情况。
等进入目视距离,一看打着赤旗,汗毛一炸,立刻派一队快骑回去传警讯,自己领着九十骑迎面而上。
汉狗们就会仗着高墙厚城防守,玩骑兵?呵呵!爷让他一只手!
对冲骑兵不同于弓骑游走,根本没空弯弓搭箭,百十步的距离转瞬就到。
不同于金兵以弓射为主,近战用狼牙棒、长柄斧,长柄大刀等破甲重兵。
飞哥儿领的“背嵬都”是清一色的枪兵,这对个人的马上战技及团队配合要求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