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初点(2 / 2)
几位心善得太医不敢去诊治,根据她复述的元暮病症偷着给塞一些药。
这只能缓解症状。
后来她去的次数多了,感动了当时还只是太医的王之为,他趁着值守之时,半夜到了元暮住的荒废宫殿给他把脉,偷偷为他调治,才转好。
他登基后下旨升了王之为为太医院院使。
元暮恢复清明之后发奋学习和筹谋,才一点点拿回属于一位皇子的一切,然后凭自己的本事经营出一片天地。
他做些只为承诺过,再也不让她挨饿。
林朝华十岁以前跟着元暮吃了一些苦,十岁以后是被元暮锦衣玉食娇养出来的。
两人直接到了桥北胡同的春盘面馆。
面馆的老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面馆不大,甚至可以说简陋,但是收拾得很干净。
“老伯来两碗面,”元暮寻了一张桌子携林朝华坐下。
“老板再给我们加一些豆芽和韭黄。”林朝华笑笑补充。
元暮抓起桌上的茶壶为林朝华倒了一杯茶:“我不要加东西。”
“吃韭黄臭呢,要臭我们一起臭,免得你嫌弃我”。林朝华端起茶盏,歪头笑。
元暮宠溺的无奈扯唇轻笑。
“好嘞。”老伯爽朗的应声,开始煮面。
很快两碗面端了上来,老板热情介绍:“我们的面条是由羊肉、羊肚肺、鸡蛋煎饼、生姜、蘑菇、蓼芽、胭脂等十多种原料构成。您二位尝一下味道。”
元暮拿起两双竹筷递给林朝华一双。
林朝华接过,吃了一口面,眯起杏眼,满足地看着元暮。
他也在大口吃面。
“没想到,你现在还能陪我吃这种小摊的面。”林朝华鼻子有些发酸。
“朝朝,我永远都不会变的,会永远陪着你做你喜欢的事。”
他们两人一直是极其独立的个体,又可以完全融合,密不可分的两人。
比方,爱好方面两人是独立,互不干涉,给予对方充分尊重。
元暮喜静,生活极简,对吃穿用度不讲究,除了朝务就是看书。生活规律卯起定昏睡。
林朝华喜闹,爱吃,娇气,吃穿用度样样要精致。平日爱好也多,爱听曲、爱看杂耍歌舞。生活懒散,每日要睡到自然醒。
他们从不会要求对方为自己改变。元暮不喜欢闹,喜欢看书,林朝华会自己安排自己的娱乐生活,不会打扰他,不会强求他陪着做不喜欢的事。
元暮也不要求林朝华跟她一起早起,一起坐在书房看书。对她出去玩和懒床都顺其自然地接受。
即使需要迁就的时候,都是元暮按林朝华的习惯来。
他们融合的一面,小事上就是吃饭,元暮似乎没有自己的特色,林朝华喜欢的,一般他都喜欢或者说接受。
从逍遥王府初,厨子只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却从来不知元暮这个主子喜欢什么口味。
“朝朝你我是一体,只要我们在一起不管做什么,在哪里生活,都还一如既往。”
“可是,可是等将来你身边人多了,总会变的。”娇软的唇被她抿成了一条线。
“公子知道的,我不够聪慧,也懒散,没有能力应对内宅的纷争。”
“不会,没有旁的人,我只要朝朝,永远只有我们俩。”
睫羽掀起,小嘴因惊讶微微张开:“可,这怎么可能?”
元暮心终于落下,原来她是担心这些,并不是不想要自己:“只有朝朝,朝朝就是我的全部。”
他诚挚向她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