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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一定要回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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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回了什么……记不清了,应该也是家里困难之类的敷衍说辞。

后来那人说了一句让她终身难忘的话:【小姑娘,你知道天生媚骨这个词吗,也许很多人沉迷你的脸,但你要记得,女人一生最美的风情只有在爱人面前才具意义,那是一种不死的欲望。】

那人没有再来过,但是叫朋友给她送过一封信,拆开后,信上是副素描画,画着她和一个脸部空白的男人相依相偎,落款:乔未生赠,愿觅得良人。

此时顾且想起他不是因为心有怀念,而是想着如果有幸遇到的话,请他将阿昭的脸画上去。

那副画,不该没有男主角。

时间太快了,明明依偎在阿昭肩头只看了一部电影,她就该走了。火车六点钟到站,她得赶在七点前回到别墅,否则不免遭受疯子的怒火。

起身之际,阿昭一把将她拉回怀里,当着楠楠的面狠狠吻着她的唇,“一定要回来,不然……我会死的。”

她没躲开,任由唇间的吻肆虐心底,这是她的阿昭,清醒着吻她的阿昭,祈求她一定要回来的阿昭。

这一刻,这个吻,坚定了彻底摆脱席铭洲的决心。

离开小区时凑巧遇到物业经理,对方向她微微点头示意,她走过去,笑着对人讲:“周经理,我这几天有事回不来,如果我爱人妹妹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请你多包涵。”

“客气了,楠楠很受大家喜欢,不必担心。”

“谢谢。”

其实完全没必要说这几句客套话,但她此刻心情太好,不免多了些热情,殊不知人生难得一现的热情会为将来埋下伏笔,刺得她遍体鳞伤。

赶到别墅时天色已晚,席铭洲一个人坐在客厅看电影,陶夏不在。

巨幕上播放着熟悉的桥段,不用细看也知道演到哪里,《花样年华》,席铭洲唯一喜欢的电影。

顾且察不可闻地叹口气,自觉走去“密室”换上旗袍,又用那些早已变质的化妆品化了妆、盘了发。

姐姐说得对,她这张脸不能化妆,平时素面朝天已然自成风情,若是化上浓妆,恐怕真会如其所言惹来无数桃花。

席铭洲喜欢她化妆,但是仅限于在这栋别墅、在他面前,也仅限于使用那些年代气息浓重的变质化妆品,就像有的人迷恋岛国艺伎,有的人钟爱金发大胸,而他,喜欢风情万种的民国玫瑰。

陶夏曾用此类装扮讨人欢心,可惜模样实在太洋气,展现不出该有的风韵,反倒是她,淡漠的气质更符合其中意境,让席铭洲看直了眼。

那部电影是一个心照不宣的暗号,席铭洲负责观赏,她负责模仿。

其实每每到了这种时候挺轻松的,因为这代表男人不打算看艳舞,只要模仿电影中的女主角唱歌或者跳舞就行,也代表对方心情不错,不会情绪善变像个疯子。

踱步下楼,走去客厅角落的复古小舞台准备唱歌,岂料还未开口,男人的质问来了,“行李呢?”

她心里一惊,刚才从家出来时光顾着欢喜雀跃,完全忘记行李。稳了稳心神,淡定说谎:“那里的孩子不想我走,我是半夜偷偷溜出来的,行李太多,没拿。”

席铭洲瞟去一记不屑的眼神,开始点歌:“天涯歌女。”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

她的声音很细软,说着普通话也像吴侬软语的调调,唱起歌来更显娇嗔,仿佛刚刚从十里洋场走出来的歌女。

天涯歌女、夜来香、玫瑰玫瑰我爱你,席铭洲最喜欢的三首歌。

直至电影结束,她重复唱了十几遍,嗓子很干:“云姐今天不在吗?”她像过去一样半蹲在男人腿边,犹如婢子。

云姐是席铭洲从家里带出来的老佣,常常两头跑,只是很少出现天黑还不回来的情况。

男人抽着自制卷烟,香气很浓,“我让她去陶夏那边照顾了。”

顾且很惊讶,原以为毕业后陶夏会住在这里,没想到席铭洲给人换了地方,这……学校已经管不着了,两人还有什么顾虑?

惊讶归惊讶,她没多问,因为每当自己和这个男人单独相处时不能提陶夏,否则这人随时可能发疯。

“还没吃晚饭吧,我去煮点面?”她岔开话题。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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