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原来是鸿门酒(1 / 2)
“后来我爹还做了哪些顶顶有名儿的大事儿?”
年轻小伙儿愈发有了兴致,老头儿见他难得如此乖巧安静,颇为欣慰,又喝了口碗中美酒后,双颊也愈发通红,老头儿只感觉浑身舒畅,飘飘似仙,好似一脚踏出便可飞到天际之上,腾云驾雾,云游万里,好不畅快!
“自然是你爹替那死去的兄弟二人四处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咯,从那场混战全身而退之后不久,你爹便负剑游四方,走到一处便替一处百姓伸张正义,搞得各地百姓都以为是原来的刀剑双仙又回来了,无不欢呼庆祝。”
“可奈何你爹武艺差了些火候,差点还因此丧命。有次一伙儿马匪趁着夜色公然溜进了一座小县城,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连镇守县城的官兵全都被杀了个精光,一时间整座县城惨如地狱,百姓们哭天无路之时,你爹负剑飞跃而来,与众马匪厮杀搏斗,没一会儿功夫,你爹便皆连斩杀了数十个马匪,可那些都是些小喽啰,本就没啥本事,更没有啥武艺,但那个马匪头子就不是个吃素的主儿了,不过十招就将你爹挑落下来,就在你爹差点又被那帮马匪斩杀之时,朝廷的军队杀入县城,马匪闻风而逃,你爹和剩余百姓才死里逃生”
老头儿皱了皱眉头继续道:“你爹也是真他娘地走了狗屎运,两次都能死里逃生,不去从军可惜了”
事实上,那次带兵攻入被马匪袭扰的西北道小县城的就是这老头儿,被皇帝赐号“猛虎大将军”的战神陆洪武。原本这种事压根儿就不用他这号高级将领亲自带兵处理,但那时正镇守辽州虎阳城的陆洪武接到线报后,怒气冲天,大声呵斥道:“老子在跟大莽蛮子厮杀,浴血奋战,这帮狗日的马匪反倒在老子眼皮子底下杀起了自己人,纯粹就是在挑衅老子,不灭了这帮狗日的,难解老子心头之恨!”
于是他安排儿子陆谨言代他管理军务,自己领了两百重铁骑便全速向小县城行军而去。
那帮马匪再凶悍,再训练有素,在久经沙场的正规铁骑军面前也是不堪一击,闻讯而逃的众马匪见着铁骑追来,霎时阵型大乱,四处逃窜,而追上来的铁骑就如同人头收割机一般,一刀一个脑袋,没出一个时辰,三四百马匪皆被斩首于马下,而那些匪徒胯下的马大多也被全身披戴甲胄的战马撞得四处横飞,而后又被战马铁蹄踩成一滩滩肉泥,血肉四溅。一时间,城外到处都散落着身首异处的马匪尸体以及早已被踩踏得血肉模糊的一匹匹大马尸体。俨然一副修罗地狱般的场景。
那晚,马匪头子被铁骑生擒。翌日,侥幸活下来的百姓们便看见城楼之上悬挂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当有人认出来就是昨夜来掳掠他们的马匪头子后,群民山呼“杀得好”!
而昨夜与马匪英勇厮杀,护卫百姓的一名江湖剑客也被众百姓铭记于心,一传十,十传百,其威名很快传遍大江南北。众人皆称他为继“刀剑双仙”后的新一代“白面剑仙”。当然,他这个“剑仙”称号并不是说他剑道水平有多么出神入化,有多惊世骇俗,相反,他就是个不入流的小剑客,连玄界一品的境界都未达到,故而这个称号也只能算是百姓们对他的美称和爱戴而已,但足以让他名动江湖。
小伙儿瞪着大眼睛问道:“所以我爹就又出名儿啦?”
老头子点了点头。他依稀记得当初在县城里遇见这年轻小伙儿的爹时,他已被那马匪打得奄奄一息,俨然进气少于出气的惨淡模样。不过他倒着实有些钦佩那年轻剑客,因为如今的江湖之中鲜有人能有他这般的魄力和大义,于是他将剑客带了回去,还请来随行军医给他医治,这才把年轻剑客从鬼门关那儿拉了回来。
年轻小伙不禁面露喜色和得意,显然他为自己有个如此厉害的爹而感到骄傲。但随后面色却暗沉了下来,因为听这老头子的意思是自己爹那时吃了不少苦,还险些丧命,自然又有些心疼自己老爹的遭遇。
老头儿仅仅瞥了他一眼,便将他此刻的心情猜得七七八八,随即哈哈大笑道:“傻小子!你爹是好样儿的,你可不能做个孬种,要做就做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小伙争执道:“我可不是孬种,我打架可是一等一的,从来没怕过!”
“切!光会学混混打架有屁用!有胆子就到你谨言叔那儿上战场和蛮子打去!”
小伙儿突然拍案而起喊道:“好!一言为定!老陆头儿,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本就满脸通红,飘飘欲仙的老头子有些懵了,什么一言为定?什么等的就是自己这句话?
片刻后,他皱了皱眉头,而后恍然大悟!合着今儿自己喝的这顿酒是“鸿门酒”啊,这混蛋小子原来就在这儿等着他,层层递进,就为了套自己这句话,他顿时又有了种被这小王八蛋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自己好歹也是个驰骋沙场几十年的老将,从来都只有自己将敌军戏弄于股掌之间,可临了老了老了,却栽在这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