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决赛(1 / 2)
主持人宣布完辩论规则后,为了公平,两队猜硬币,由裁判扔硬币,猜中硬币正面者代理正方。
很幸运,日内瓦战队拿到了正方。苏黎世大学代表反方进行驳论。
主持人高声宣道:“下面由本邦司法部长迈阿密先生,抽出今天要答辩的有关题目。”
迈阿密部长先摇动几下一密封的纸箱,然后撕开封条单手从里面一堆信封里,拿出一张信封。
打开高声念道;“今天的答辩题目是一道曾在互联网上,被世人怒骂X国司法机关没有道德良心的一个案例,说的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为了追赶盗贼误把盗贼撞死而以过失杀人罪被判罪入狱。广大群众认为法律的基本出发点是保护“弱势群体”。而这一判决与群众心理恰恰相反,而法官判罪的理由是以案发时不在同一地点和时间,不属于见义勇为之举。所以广大公民对这一判决纷纷表示\不公”及纯粹荒谬!”
当司法部长坐下时,主持人示意正方首先发表言论。
卡尔教授皱了下眉头,这道题对自方来说不是什么好事,现在\情理\往往脱离人们独立思考的范畴,高速流动的观点裹挟着强烈的个人情绪,一键转发的模式更是带动了群体情绪,有时群众的舆论是可以左右一个案件的。
杰克一位师兄站起,“我方观点支持法官此判决,任何一部法律都是讲证据的,当出租车司机驾车追赶盗贼这一举动,确实脱离了事发地点及事发时间,没有什么可置疑的。”
日内瓦助威团阵响起一片掌声。
反方一辩选手立刻站起说道;“反对,法律如果不是保护弱势群体那就没有公平而言,还有司机这种举动应是见义勇为,每国的法律必须要遵从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在民主自由主导的国家,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而存在。”
对方阵营里响起一片掌声。
杰克站起发言,“今天的我们深陷公共舆论,时常会被扑面而来的窒息感所包围,但是一个国家大众舆论如果能改变判决,那法律就有失尊严,这国的法律在舆论面前会颜面扫地,皮无完肤。试问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那么他会何去何从?当一个国家的舆论可以代替法律时,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法官干什么?这才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悲哀。我为那名讲证据坚守职业规范的法官而致敬点赞。”
自方战队,顿时口哨声伴随掌声四起。
对方二辩起身反驳道;“我们现在辩论的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应是保护“弱势群体\这一主题。法律在制定之初,就是由强者或者说强势集体所制定的,在与弱者的对峙中只会为自己扩大优势,出租车案例就是其中典型之一。”
日内瓦三辩选手起身反驳;“任何一国处罚法,首要前提是\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当事人驾车追赶盗贼本是见义勇为之举,可他却以快速将人撞死,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请问法官根据法律条文做出的有罪判决,可违背法律规定?”
对方一辩选手起身发言:“荷兰最高法院就曾经判决一位女性向劫匪开枪打中其胸部致其死亡。即使她所持枪不合法。也没有予以处罚,因为该名女性开枪明显是情绪高度紧张所致。出租车案完全可以借鉴此案,这才是顺应民心之审判。”对方一辩选手说道。
杰克站起来大声说道;“错,你这是在偷换概念,枪击案是歹徒正在施行犯罪,根据荷兰刑法, \第四十一条第1款. 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身体、猥亵或财产免遭直接的非法攻击而做出必要的行为的人不应受到惩罚。第2款. 如果它是由攻击引起的暴力情绪干扰的直接结果,超出必要防御的限度是不受惩罚的\。而出租车司机是在完全主动占据优势下,何来紧张情绪?采取的这种主动追击,而导致当事人死方,就应负有法律规定的相应后果。”
对方愣了,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熟悉荷兰刑法,主席台上也是迅速开始查阅荷兰刑法。
台下的卡尔笑了,带头开始鼓掌,自方阵营是掌声一片。
对方经过短暂慌乱后,调整心态,三辩选手站起发言。
\法律就应该保护弱势群体为正义,因为弱势群体代表了广大群众利益,法律必须是为大众人服务的。”
杰克起身准备发言,可此时主席台上有的评委已经有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这个秀气少年,因为从电脑上查到了,荷兰刑法第41条确实如杰克而言,但是第二款杰克把前后两句颠倒,这样应该是为了有力反驳对手吧。
“法律从来都不是保护弱者和老实人的,而是保护遵纪守法的公民,任何法律必须讲事实讲证据。事实是你只要违法犯罪,而证据确凿,不论你是不是弱势群体,都可以依法法办你,法律决不会因为你是贫困者便可网开一面,更不应你是权贵者我便询私枉法。法律是讲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