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三章 生活(2 / 2)
新的一天开始了,第一缕晨光刚划过树梢,李天秀睁开了眼睛,四周的植被上那一层白霜还未干透。
他决定顺流而下。
一块较粗的干燥木头疙瘩,李天秀将中间用锋利的石块凿空一部分,然后把还未熄灭的木炭塞入其中,这样一个移动火种就做成了。
那么下一次生火时他就不用撸棍子了。
以麻类植物的茎皮鞣制加工成的衣物上可追溯到五千多年前,而李天秀只是简单地编了几根麻绳,当然如果他有足够多的时间那么炮制一套衣裤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现在他饿了,人一旦饿极了,哪还管什么衣服裤子。
他现在觉得腰上系着这一条“褡裢”就完全足够了,而且奔跑起来还……虎虎生风?
接着说刚才的麻绳,其实用“绳”来形容未免给人比较“粗”的感觉,实际上它比较纤细,又十分坚韧。
李天秀还在绳索中间编制了一个“兜”,可以用来放置石块。
所以这是一件武器,投石索。
投石索,人类最古老的远程武器之一,甚至比麻制衣物的诞生还要早五千年。因其使用简单,制作容易,且威力非凡而在某个时期的某些战争中具有非凡的统治力。
投石索一度活跃在古典时期的欧亚战场之上。
尽管李天秀编制的这根投石索一点也不圆润,也十分欠盘,可是只要他控制好自己的力度,那么用来打打猎也是不错的选择。
毕竟有着超人般的属性点加持,李天秀觉得自己比大卫可要厉害多了!
大卫,你猜得没错,就是《圣经》里的以色列王,那个用投石索把巨人哥利亚击败并杀死的大卫。
那么即使你不知道以色列王大卫,那么赤身果体的大卫雕像总该清楚吧!他们是同一个人。
而且李天秀说的自己比大卫厉害,可不光是在指“投石”方面哦。
……
一只兔子,通常有经验的猎人都会首选它的脑袋,就是那个长着两根长长软软兔耳朵的兔脑袋。
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取得一张较为完整的兔皮了。
很萌很萌的兔子,吃起来肯定也很香很香,李天秀差点把持不住口水。
所以它走得很安详,没有丝毫痛苦,这是李天秀唯一能为小兔子做的事了。
扒其皮,去其头,除内脏,生火烤乎,香哉,妙哉!
李天秀吮吸完最后一根兔骨头后,赞美大自然的馈赠。
饱餐之后精神充沛,身体也充满活力,继续前行,虽然没有确切的目标,但是他相信目标总会在前面等待着他。
而且李天秀有一种感觉,他距离文明社会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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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一个什么世界呢?当他站在山顶,透过密林看到远处坐落在河边的一个小镇时,预感有些不好。
他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