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判以极刑(1 / 2)
太白被带到了衙门。
……
公堂之上,县长拍下惊堂木,“退堂”。
堂鼓边衙役敲响堂鼓三声,高喊,“退堂”。
紧接着,县长庄严出声,“下一案”。
堂鼓边衙役高喊,“下一案”。
也就在此时,太白被带上了公堂。
他环顾左右,公堂之上,是县长,其身旁是几个内班衙役,公堂两侧,站着两排持棍的站班衙役,公堂内的其他位置,则是站着其他衙门成员。
那县长一拍惊堂木,威严道,“升堂。”。
堂鼓边衙役敲响堂鼓三声,高喊,“升堂”。
左右两排持棍的站班衙役拿棍不断敲击地面,左念“恶无”,右念“无恶”,两排交替,堂威显现。
太白被带上前去,跪在县长前五步之位。
那县长看向他,“说来,你为何人?现为何岁?生于何地?”。
太白看向他,轻蔑,“叫我太白即可”。
瞬间,那县长愤怒,“大胆刁民,本县长可是查过了,你没有户籍”。
“对啊”,太白不以为意,“我没有户籍啊,怎么了?”。
那县长指着他,“那好,既有如此胆识,那便听来”。
“好”,太白乖巧点头。
那县长道,“你藐视县长,藐视公堂,藐视本国律法,判于死罪,可有异意?”。
“没有”,太白摇头。
那县长又道,“你潜入我国,居于我县,居心叵测,乱秩危国,判于死罪,可有异意?”。
“没有”,太白摇头。
那县长又继续道,“你惹是生非,行为恶劣,杀害衙役,嚣张跋扈,蔑视律法,判于死罪,可有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