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最小的为难(1 / 2)
金鹏大厦,南云市云山区的市中心,虽然算不上是绝对的地标,但18层的高楼在市中心的位置,自然显得稳重,也是不少商务办公的首选。
当初选择在金鹏大厦,罗洋羽就是因为地理位置。这些年随着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开展业务越来越繁忙,天民集团所带来的业务量,让律所成为南云市首屈一指的律所。
罗洋羽能去江都市民生农业公司给路小过捡尾巴,多少也有他基本不再接天民集团之外的任何业务了。最初的合伙人都非常明白,罗洋羽只要栓紧了天民集团,律所就会一直持续。商业律师比刑事律师更省事利润好高,所以律所这些年也在逐渐减少刑事案件的代理,除了个别指定的或者人情关系之外,所占的比例仅在20%左右,而收益仅仅只占到3%左右。
郎科健今天在办公室正在听取下面的律师汇报最近的一个案件,本来很简单的,但是在开庭时,他们代理的被告人却被公诉人当场问出了破绽,从原来简单的盗窃两千元的案子变成了携带凶器盗窃,原本可以在认罪态度良好情况下,判处拘役甚至还有可能缓刑的,现在却不得不被量刑。
表面看,是律师前期的工作没有做好造成的,让代理的被告没有警觉,被公诉人在庭审当中当庭问了出来,这显然就是律师不称职,事先没有全部了解清楚,提醒被告要注意。
很简单的入室盗窃案件,且涉案金额不大,虽然携带凶器也是量刑的一个加重环节,但只要把“不小心”说出来的携带凶器变成一种主动交待情节,也是可以有一些把握降低处罚的,坏就坏在律师听到之后的第一反应还没做出,被告不单承认了还说当时就想着谁阻拦就直接砍了。
庭审结束,因为有了新的犯罪情节,需要寻找携带凶器的物证,当庭并没有宣判,而是等物证的证据寻找到。
律师现在就是在苦恼这个问题,庭审后去找了被告问是怎么回事。得到的答案就是不小心说出来了,一慌神就全交待了。按照行规,他这次是工作失误,虽然责任不在他,但的确也是工作失误。
所以,很主动的来给郎科健汇报这一异常状况,直呼倒霉。
但郎科健怎么看都觉得这像是被告故意在庭审当中才说出来,因为被盗方也没有提出被告持械或者携带凶器。
公诉人在前期立案的时候也没有提及凶器相关的问题和记录,在庭审的时候也没故意的引导被告,他怎么就会自己“不小心”说出来呢!还交待得那么彻底呢?
看了委托人,是被告的家人,也问了律师和这家根本不认识,也没有交集,这就让郎科健是真的有些不解。
正当律师给郎科健汇报的时候,律师事务所门口出来喧闹的声音,郎科健闻听之后,也和律师一起从他办公室出来。
律所门口聚集了一大堆人,律师指着其中一人说,就是刚才谈论这个案件的委托人。
郎科健一听就知道别人来肯定是来讨说法的,虽然这事要说是律师没有责任的,但毕竟也能算是一个疏漏。可是他们俩人刚走到门口,分开拦着这群人的安保,还没说话,就听见那个委托人指着他们俩人的方向就说:“就是这个律师。”
然后一群人在郎科健二人反应过来之前,就冲过来拳脚相加。
虽然被律所安保和闻讯赶来的别的律所员工拉开,对方似乎并没有打算离开。7、8个人就在门口堵着,对律所大骂。
这样一闹,整栋楼的人都知道了。郎科健叫前台报警,警员来了之后把他们都带去了警署,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后,做了笔录之后,当即扣押了这些人,按照规定让家人前来缴纳了保释金暂时先回家。郎科健的脸都打变形了,另外一个律师手腕骨折,要等医院的报告出来是否属于伤害范畴,才能判定这些人打人的结论。
出现这样的事,罗洋羽却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知道大概原因后,他还是飞回了南云市,才知道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罗洋羽回到南云市是事发的第二天下午,当天云山区就大面积的停电、停气。直到罗洋羽去医院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后果的详细之后,当天晚上依然停电、停气。
第二天、第三天,依然如此,而且电力只在晚上12点以后到凌晨4点才有,而燃气却一直没有恢复。
整个云山区都在关注原因,电力公司的回复是配合燃气公司的排查,燃气公司的回复是接到群众反应,在云山区各处相继闻到有燃气泄露的味道,为了安全着想不得已,燃气公司已经在全区安排人力日夜排查。
区政府和市政府都派人关注此事,燃气公司有接电话的记录,有人员排查安排,看起来一切正常。
直到第四天,罗洋羽接到一个电话,让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实点,这次只是一个教训,精准停气停电只是小事,不该管的事不要乱管。
罗洋羽接了电话还没有问清楚什么事,对方就挂了电话,就在挂了电话不到一分钟,云山区的电、气全部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