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网游小说 > 女主她不想负责 >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我在东京克苏鲁  快穿之炮灰想要当反派  快穿当悲惨女主武力值爆表后  名门重生:首席夫人是医神  漫威,乐芙兰的咸鱼日常  太平妖未眠  重返十五岁  娱乐圈之女王在上  超忆大师  穿成反派女配后我和师弟HE了 

十点,姜姗准时和宗霄之在门口会面。

张美玉被害的地方离双林小区不远,俩人步行过去。

夜黑风高的,寒风凛冽。

宗霄之双手抱着胳膊快速地走着,姜姗走在他旁边,手上拿着个手电,右手拿了根棍子。夜半出行,还是带着武器保险一点。

大约走了十几分钟的样子,俩人到了知霞大道。

宗霄之侧头问姜姗,“她被害的具体位置是在哪里?”

这个问题倒是把姜姗给问住了,关于张美玉案件的相关信息,她基本都是从电视或者电脑上获取的,只知道她是在知霞大道遇害的,具体位置却是不知道的。

宗霄之一见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不清楚,“不知道也没关系,就让我把她找出来吧。”

他咬了自己的手指一口,把挤出来的血珠抹在了眼睑处。

他的血虽能帮助他见到鬼魂,却是有时限的。五分钟一过,血的效果便消失了,他就见不到鬼魂了。

他不太乐意浪费他的血,毕竟咬自己的手指很疼的。

姜姗问,“有见到张美玉吗?”

宗霄之沉静道,“没有,咱们走快些。”他仔细的瞧着周围。

“好。”

大约走了两三分钟左右,宗霄之停下了脚步。

姜姗看他一脸严肃的表情,试探问道,“你见到她了?”

宗霄之点头,“就在你面前。”

想到有个鬼就在自己身边,她觉得有些渗人,姜姗手臂上起了细微的鸡皮疙瘩。

宗霄之注意到了姜姗的情绪,安抚道,“你不用害怕,她伤害不了你的。”

“嗯。”

宗霄之眯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女子,脸长得和他在报纸上看到的照片无二,脸苍白的骇人,嘴角流着血,身上也有几个血窟窿。

张美玉见眼前的男人盯了自己好久,大惊,“你看得到我?”

“不错,”宗霄之诚恳地道,“我是来帮你的。”

张美玉呢喃道,“怎么会,你明明是个人啊,怎么会见到鬼怪?”

她自死后,魂魄就一直被困在方寸之地,怎么也离不开。

一开始她不适应鬼生,在路上遇到人,就和他们说话,大喊大叫,想让他们注意到自己。他们就当自己不存在一样,直接从她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明明自己能看到他们,他们怎么就不能看到自己呢,她颓然。

她过了两三天才认清了现实:她是鬼,人看不到自己,更加不可能和自己交流

。但她始终有一点不明白,她被人杀死之后,为什么会滞留在人间,不应该去投胎吗?

现在有人能见到她,还能与她交流,她挺开心的。

“能见到鬼怪是我天生的能力,”宗霄之温和地说道,“你可知道是谁杀了你。”

“是……”张美玉说了一个字后,硬生生的把快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她垂眸,小声说道,“是谁我也不知道。”

宗霄之瞧她的神情,就知道她十分清楚是谁杀了,不知为何就突然闭口不言了。

宗霄之好脾气地劝说道,“你跟我说后,我会跟警察说的,警察抓住凶手了,你的仇就报了。”

“我真的不知道,你别问了。”张美玉颇有些不耐烦地道。

宗霄之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把杀害她的凶手说出来,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他难以理解道,“你可想清楚了,你的冤屈没有洗刷的话,可就一直滞留在人间了,”他苦口婆心,“难道你想一直做个孤魂野鬼,在人间飘荡。”

原来这就是她滞留在人间的原因,她还以为是鬼都要来这么一遭。

张美玉面露纠结之色,有些动摇,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眼神瞬间变得坚定起来,“你别再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大冷天的,你在这空荡荡的街道飘荡,而杀死你的仇人却睡在温暖的被窝里,享受大好的人生,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张美玉眉头紧蹙,紧抿着唇。

宗霄之又劝了她好久,可张美玉就是铁了心不说话。

……

姜姗站在宗霄之旁边,见他言语恳切地对着空气说话,知道是和张美玉的亡魂沟通上了。

这场面在她看来,挺诡异的。

姜姗虽不知道张美玉说了什么,但从宗霄之透露的话语中,可以判断出这次交涉并不成功。

五分钟快过去了,宗霄之把伤口未愈合的手指又挤出了一滴血,涂在了眼睑处。

他道,“你想想那些为你的离去而伤心欲绝的亲人,这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就是你想要见到的?”

张美玉蹲下了身子,痛苦地捂着脸,“道理我都懂,但是我不能说,多谢你的好意,你走吧。”

“你……”

张美玉缓缓地抬起头,面容扭曲,朝他吼道,“用不着你多管闲事,你给我滚。”

见她听不进自己的劝说,宗霄之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我尊重你的选择,”说完,他对姜姗说,“走吧,她不肯说。”

姜姗惊诧,“怎么会这样?”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三周目下的种田三国 名门暗婚 重返十五岁 女主她不想负责 无限流游戏 凭虚公子 LOL:我!赛场通天代 魔女仙行 灵魄回响 日服第一王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