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回:百步(2 / 2)
余知葳苦笑,果然,自己和她们,根本没办法走同一条路啊。
她自己没注意到,她越来越像余靖宁了,根本没办法像从前那样只考虑自己生前身后的那点子爱恨情仇,而把这江湖和庙堂、百姓和天下从心里面掏出去了。人心只有拳头大小,装下了那些太大太高太远的东西,自己的喜怒悲欢甚至是性命,全都要缩在角落里面,要往后排一排了。
“况且……”余知葳笑起来很甜,但这会儿瞧着却有些苦有些涩,“我找他是有要事的,绝非是去胡闹。这回雇工造反绝对没那么简单,我怕……怕京城应付不来。”
京城九门之内禁用火器,这个禁令从隆武朝伊始就颁布了,到了如今的长治年间,绵延数十载,这是顽童也知道的,掩日中人不可能不知。京中守军,就连拱卫皇城的锦衣卫也不过是佩刀罢了,身上没一样能闻得出呛人的火药味儿。但掩日走私做的就是火器的勾当,他们本就是亡命之徒,要是真想造反了,根本不会顾忌这种法令,恐怕还会利用这条法令的弱点。
手里面有火器的掩日对上了京城之中只有铁器的守军,和手无寸铁的百姓,谁胜谁负瞧着就像是个捉摸不定的天命。
但是,哪里能当真听天命啊!
如果形势是像余知葳所想最坏的情形那般,河堤雇工造反就只是个幌子,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绊住京城周围驻军的脚,而在京城之中做出更大的动作来。
可如果京城周围各处守军全都只把掩日当做普通的河堤雇工造反的话,根本不会那么早就想到京城之中要闹出很大的事端,况且,京城当中若是出事,第一反应大概就是吊桥高悬紧闭城门,等到直隶各驻军反应过来的时候,想救都晚了!
她哪里能任由掩日这般,不想听天命,那就只有尽人事!
余知葳虽是军功授的绥安郡主,但不过是个虚衔,手里面根本没有实权,糊弄糊弄京里的闺秀还成,与她不相熟的丘八绝不会买她的面子。而如今能知晓余知葳和掩日的关系,足够信任余知葳,又能有足够大面子和官威调动北直隶驻军的,只有余靖宁。她还非得去找他不可。
但这其中各种事端,又不好与高三奶奶和陈月蘅详细解释,更不能随便让人知晓了自己和掩日有点儿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一时间竟然说不清楚了。
余知葳只好又一次向高三奶奶和陈月蘅道:“我当真非去不可,还望两位姐姐体谅。”
她好玩闹,平日里说话也是嘻嘻哈哈的,极少跟这两个这般严肃正经地说过话,口气中便暗暗透露着,此事只大不小。
高三奶奶到底是武职家眷,到底杀伐决断些,想想方才余知葳那一路杀回来的场面,一咬牙,问道:“你要甚么兵刃,也不知我家这小破庄子的武库里头有没有。”
余知葳深吸一口气:“给我拿杆大枪来。”
说罢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子,左右手各扣着一桶三星袖箭——其实她用的也是百步追来着。她摸着自己手腕上的袖箭,短暂的思考了一下,她这算是混淆视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