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很喜欢,只是不爱(2 / 2)
喜欢一个人,懒惰是娇憨,无理取闹是可爱,不讲理是在乎;可若是不爱,体贴是烦扰,温柔是做作,连呼吸都是大错特错。有多爱他,便有多卑微;有多喜欢,便有多少委屈。
碗里的粥已经没有了温度,可比起宣婉的心冷又算得了什么。
“陈总,下周的晚宴要不要替您约白小姐。”秘书看了陈琛的时间安排表后询问。
陈琛瞪着秘书,秘书看了陈琛的眼神赶紧改口:“还是你准备和夫人一块参加。”
“等等。”陈琛想到了早上的情景,又改变了主意。“还是帮我约白晶晶吧!”既然她不愿意,自己又何必强求。
“是。”秘书赶紧逃离,轻轻的关上陈琛办公室的门口后,如释重负,深舒一口气庆幸自己又逃过一劫。
做陈琛的秘书是他做个最错误的决定,如果不是因为陈氏的高工资和害怕陈琛报复自己,他早就辞职了。这位大老板除了脾气古怪,倒也没什么苛刻下属的行为。
宣婉很爱陈琛是不错,但也不是全靠他的爱而活,不让宣婉早就命归西天了。她兴趣广泛,不仅喜欢那些名媛所爱好的音乐,品酒作画,她还喜欢骑马。心情烦闷时就喜欢去马场溜一圈,看见漂亮英勇的马儿,心情也就舒缓很多。如果宣婉生在古代,一定是位能文能武的奇女子,可若是碰巧又嫁了陈琛这样的夫君,成为了深宅怨妇也说不定。宣婉曾经光芒万丈,只是因为嫁给了陈琛才收敛起她的高傲。
“啊,救命啊!”
马儿似乎也对懦弱的宣婉不满意一样,一个翻身把宣婉甩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