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如果你遇到了自己的王子(2 / 2)
“毕竟你们的生活习惯,就注定着,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绝对不会有生活在白天里的人干净。”
倾夏一根烟很快就抽完,李凡依旧在旁边喋喋不休,继续说道:“你长这么美,不想有一天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吗?当你的白马王子出现时,你要以抽烟喝酒泡夜店的习惯去面对他吗?”
还没有说几句,倾夏的眉头已经皱起,脸上全是不耐烦,李凡知道,她们这种人,最烦的就是那种劝她们从良的人。
这也是让李凡对人心最头疼的方面,有些人能被传销把脑子洗的彻彻底底的,为什么正义之词,对堕落之人,比毒药都让他们抗拒。
适时的停止话题,不过李凡已经在倾夏的心中,种下一颗种子,至于这颗种子会不会发芽,那就还未可知。
说实话倾夏长的是真年轻漂亮,不一会李凡差点就被冲动左右思想,犯下滔天的罪恶。
最后,好在是李凡保持住最后的一丝理智,让倾夏给他按摩,然后就算完成这次的交易。
倾夏一句话没说,只是在李凡克制住冲动后,平静的穿上差点被撕碎的衣服,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
然后用生涩的手法,开始给躺在床上的李凡按摩。
一直等到李凡喊停后,倾夏拿出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后,就听倾夏说道:“你们在哪里,过来接我。”
就听电话里面说道:“我们在超市买酒,买完东西就去接你。”
挂掉电话的倾夏,显得有些无助,一旁的李凡调戏道:“被她们抛弃了,还有为什么不把钱给你,要给那个短发的。”
本来还有些楚楚可怜的倾夏,愤怒的瞪了李凡一眼,言之凿凿的说道:“她们只是在买东西而已,我们挣到的钱都是一起花的,我也花她们的,她们才不会抛弃我呢,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对之,李凡是嗤之以鼻,冷笑道:“一起挣一起花,能攒到钱就逆了天了,朋友这两个字,等你年龄大一点就知道这俩字多可笑,尤其是牵扯到利益的一群人。”
外面还在下着大雨,李凡活动一下身子,感觉被人按一下,虽然倾夏的手法不怎么的,但还是非常的舒服。
然后带着倾夏到会议室,等她的闺蜜来接她。
可能是长久保持姿势不动的原因,倾夏走路都有些不自然,李凡看的都有些上头,他这些天被琳琳撩拨的有些火气。
突然就想干嘛要那么怜香惜玉,这不是找罪受吗?
年轻漂亮的倾夏,难道不香吗?
不是这世间男人的追求吗?
青春,美丽。
可是一旦一切的错铸成,想要再去装什么好人,这世上可没什么画皮能让你带上。
心中思量着,心里的恶魔是对是错,指尖在会议桌上轻轻的敲击着,倾夏在会议桌的对面玩手机。
一转眼,就已经是下午五点,玻璃窗外的雨,直到这时候都没有停,倾夏已经有些坐立不安。
不断的看手机,看窗外,在期待着下一刻,她的闺蜜就来接她,直到倾夏的手机响起。
她才抓着手机,冲出门外,消失在大雨当中,走的太急,甚至都不想跟李凡打一声招呼。
一看就是个新手,不想当老板的回头客,就只觉得此时没脸见人。
只有跟她的闺蜜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同类的温暖。
在心里,李凡也曾试图挽留过倾夏,只是倾夏毕竟年轻,思考问题并不全面。
如果是一个早已经在风尘中沉浮多年的女人,今天肯定会因为钱而对李凡纠缠不休。
倾夏太过于稚嫩,根本没想过留下,除了那几百块钱,没想过还能得到什么,甚至于觉得在李凡面前已经失去尊严,想着远远的逃开。
这种尊严,不用几年,当倾夏再次遇到李凡这样的人,她就会变成情场高手,把李凡当成凯子来宰。
现在还略显稚嫩的倾夏,甚至在李凡提出花重金养她,她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到目前她都还认为,这不过是一次两次的妥协,迟早她还是要穿衣服的,殊不知。
这种事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除非你有一天能够高高在上,那时你才能够穿上衣服,否则,你的衣服以后再也不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