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妇人之心(1 / 2)
两人并排坐下,颜卿看看左边那个不断口出狂言试图激怒他们得个解脱的人,又看看右边一言不发低着头想降低存在感的,最终是下了决定。
“寻欢,把左边那个人的膝盖骨和脚趾甲都撬开。”
寻欢领命做了,刀子每滑动一下,那人就发出一声惨叫。
顾弘景笑着看看颜卿,干得好,谁叫这人话多,活该受些苦头。
“把那罐蜂蜜浇在他伤口处,然后把虫子放出来。”
顾弘景进门时虽看到了几个小桶,却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此时见寻欢打开了盖子,才发现一桶是蜂蜜,还有一桶装了许多细细麻麻的小虫子。
“这是什么虫?”
看着好像是普普通通的小蝼蚁,没什么特别的,顾弘景好奇一问。
“就是蝼蚁,会啃人肉的,但是平素最喜甜味儿,你瞧。”
顺着颜卿手指指向看去,只见那一只只小蝼蚁疯了一样地快速爬向左边的男子,在寻欢撬开灌了蜂蜜的膝盖骨和脚趾甲盖处聚集最甚,就是其他挤不进去吃蜂蜜的也啃食着那人绽开的血肉。
一时间,密密麻麻的蝼蚁将那人围得水泄不通,寻欢洒了药粉在那人周围,叫那些蝼蚁没有办法祸害到别人。
还有不少蝼蚁爬上了那人的脸部,从他的嘴里鼻子里想钻进去,他是叫也叫不得甩也甩不掉,身体不断地被啃食,疼痛感很小,却又细又麻,传遍了身体的每个角落。
尤其是几处伤口,和有蜂蜜的那两块地方。
膝盖发麻发痛,已经渐渐失去了知觉,但还有数不尽的蝼蚁正在往里面钻,叫他苦不堪言。
都说十指连心,颜卿撬开了他的脚趾甲盖,已是极刑之痛,可没想到竟然还放了蜂蜜让蝼蚁践踏、啃咬,将那人已经疼痛得麻木了的神经又幻想,饱受苦楚。
那人拼了命地挣扎着,可见苦痛之深,别说是他了,就是边上那人看了都觉得实在是可怕,果真不是寻常的法子,也只有女人家能想出来,要不怎么说“最毒妇人心”呢?
好不容易吐出了爬进嘴里的蝼蚁,他张开嘴大口地呼吸着污浊的空气,就又有几只不要命的爬了进去,他强忍着恶心将那些蝼蚁嚼碎,又立刻破口大骂:
“你个臭娘们,就算你使这些阴招损招,今日也别想从老子嘴里知道一个字!呸,我就是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终有一日要让你也尝尝万蚁爬身是什么滋味!”
顾弘景怕颜卿被这场面吓到,毕竟实在是过于血腥了,就是他常年审问人的,如今看了也有些恶心,正想拉着颜卿出去,却没想到她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在思考那男子方才说的话。
重生以来这么久,她还没有真正地对上白家,对上白念念,可前世的苦痛似乎已经不再是她心中主导的地位了,她已经许久没有再梦魇,没有再想到前世最后的火海了。
可这一句“我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却突然让她想起了前世自己死前的最后一句话。
“白念念,我不会让你好过的。”就算化成厉鬼也要夜夜缠着你,让你永世不得安宁。
没错,自己可以遗忘痛苦,却不能忘记仇恨,白念念,白家。
很快了,很快我就会实现我的诺言,不仅不让你好过,还要叫你永世不得超生!
顾弘景不知道她脑袋里的想法,还以为是她被吓到了,或者是被那男子的话语给刺激了,当即阴沉了脸色。
“寻欢,往他嘴里也灌点蜂蜜。嘴这么臭,该吃点甜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