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旷世古今的计划(1 / 2)
“胡说八道什么啊,那混蛋订婚关我什么事,我有什么好心痛的。”庄梦蝶一脸平静,从表情上真的不像有事的人。
但,她忽略了公孙晓晓也是女人,女人最懂女人。
见闺蜜不承认,她也不好追问下去。换个方式道:“不会就好,如果会,我倒有个办法,就算不能改变沈浪是否会喜欢上你,起码能延迟他订婚的时间。毕竟他现在才十八岁,离结婚还有好几年。几年,变数很多,谁又能预知几年后的事呢是不?
梦梦,咱俩可以说是世家,虽然咱们小时候没见过面,但认识的时间也快有七年了吧?
所以,我还是很了解你的。
既然爱,就大胆的去追求。
沈浪这无耻之徒嘴巴是欠了点,毛病也不少,可不能否认他的人格魅力相当的强大,能力更强大。
你细看,他今年才十八岁,白手起家到身家上白亿不过区区一个月不到的时间。
还有,他人际关系也不容小觑,你爷爷、岭南军门大佬司徒北、上官无畏、以及温老。
瞧瞧,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能威震举国的人物。
而他却偏偏都能结交,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真的优秀。
这些还不算,听闻这无耻之徒最厉害的是算无遗策,至今为止,好像没失策过。
梦梦,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真的很羡慕你,如果是我比你先认识那无耻之徒,我绝对会出手。
自己的幸福自己争取。
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不打算争取下?”
“晓晓,你……竟然对那混蛋有想法?”庄梦蝶满脸的不可思议,“天呐,你们认识才几天啊,瞧你把那混蛋夸的像天地间仅有的香饽饽一样。”
公孙晓晓是个有话直说的人,尤其是在闺蜜面前。道:“感觉这种东西跟时间长短没多大关系,大概这叫一见钟情吧?梦梦,其实这次来北海,是我爷爷要我来的,他下了死命令,务必我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把那无耻之徒拉拢进我家。
来之前,我已经想好了,给我家集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那无耻之徒肯定会同意。
可见到这无耻之徒第一眼后,我心动了。
一个二十六七的女人,对十八岁的小年轻心动。
梦梦,有没有觉得很不可思议?
之后我甚至扒拉掉身上的浴袍想逆推他,谁知他竟然不为所动。
不是他不行,也不是我不够尤物,而是他有他的坚持很底线。
他嘴炮他一流,但真要到过底线的时候,他又能及时悬崖勒马。
从那一刻起,那个心智跟年龄严重不对等他,就此走近了我的心里。
我知道我说这些听起来很荒唐,但事实就是事实,我不会像你那样爱却不敢去争取。
你放弃了,我公孙晓晓势必再无顾忌。”
闺蜜说的这些,庄梦蝶心里何尝不是这样,可她是个很理智的人,知道有些东西就算大胆的去追求了,也未必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