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虽难亦往矣(1 / 2)
生逢乱世,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土匪怎么来的,流寇又是如何形成的。
走到这一步的人没谁愿意,但为什么还会选择落草为寇,还不是活不下去了,没饭吃导致的结果。
并不是所有人都穷凶极恶,这类人落草是自找的,跟普通民众不同,但这些人毕竟只是少数。
由于常威强夺龙首山大当家的位置,金山找他们见了常威所展示的神迹,怕都来不及,哪能有任何不服气。
可其他人不这么想。
在他们眼里金山找实力强,也能勉强让他们不饿着肚子,这已经收服了他们的心。
常威有什么,他凭什么坐在大当家的位置上,最主要的是,常威能不能让他们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这些人是什么想法,常威根本没放在心上,只要手里有粮食,他们所忠诚的对象马上就能换一个。
现在的常威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粮食。
他不但能让这里所有的人吃上一口饭,更能让他们吃饱饭,吃到撑死都没问题。
“跟我做事,有饭吃。”
看着聚在广场上的一百零二人,常威如是说道。
早已沦为搬运工的金山找,将一袋又一袋的米搬到常威面前。
常威拿出一把刺刀,将袋子划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大米。
“现在,我常威要做你们的首领,谁赞成谁反对。”
常威转动目光,面目无悲无喜,却自带一股压迫感,让所有人都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关键还是那白花花的大米最具说服力,让所有人都拒绝不了。
“大当家万岁。”
常威将目光看过去,却见出声的是一个年轻人,常威记得他叫沙胆源,还有个哥哥叫武痴林。
他还知道武痴林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会被倭寇活活打死,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
说来也极是讽刺,倭寇抢了国人的粮食,到头来又用粮食去吸引武师给他们当沙包,动辙打杀。
所为的却是那不足两斤的米袋,完全是用命换,换的还是本就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这都还不算讽刺,那要怎样才算是讽刺。
常威的思维有些发散,但那一百多人可一点都没有晃神。
随着沙胆源的话音落下,场面就如同从静音调成外放,喜悦的欢呼声形成音浪传出很远。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当前大汉的世道。
用粮食可以买命,用粮食可以做任何事情,人命贱如草,说的就是乱世,无论是任何朝代。
普通人的命都如同蝼蚁,为恶乡里的地主不在乎,豪绅富户不在乎,倭寇更加不在乎。
眼下常威只是拿出让他们能吃饱的粮食而已,就足以让任何人为他欢呼,甚至是为他去死,只要能活命。
但常威可不会让他们去死,要去死的该是倭寇,最好是亡国灭种。
就像是它们对待大汉一样。
常威是一个很懂礼的人,也最讲道理。
你杀我大汉子民,意图让大汉亡国灭种。
那我有相应的能力,回个礼,展现大汉的礼节,礼尚往来嘛,这不过分吧。
“你们之中有没有谁当过兵,不需要有多大能力,只要会练兵,让手下人令行禁止就可以。”
常威的话让众人面面相觑,什么叫会练兵,什么叫让人令行禁止,这叫不需要多大能力?
事实上他也没对所有人抱什么希望,土鸡里出凤凰的事,那得多幸运才能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