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假酒害人【为盟主懂人心的王加更】(1 / 2)
“中山美酒。”
苏阳抬头看着招牌。
倘若颜如玉在侧,此时必然要为苏阳科普:昔刘玄石于中山酒家沽酒,酒家与千日酒,忘言其节度,归至家当醉,而家人不知,以为死也,权葬之,酒家计千日满,乃忆刘玄石前来酤酒,醉当醒而,往视之,云玄石亡来三年,已葬,于是开棺,醉始醒,俗云“玄石饮酒,一醉千日。”
而中山也成为了美酒的代称。
但不必颜如玉科普,苏阳也知道这些。
苏阳和明月两人并肩走入店内,正在店内忙碌事情的店老板抬起头,骤见明月美貌,先是一呆,再看明月神情冷冽,又是一愣,随后才从后面走出,到了苏阳和明月身前。
“公子要买哪一种酒?”
店家走上前来,对苏阳说了一句,眼睛止不住的往明月身上看,似明月这般女子,在他这里打过一次酒之后,便已经让他念念不忘,只是此时看到明月和苏阳一并而来,便以为已经有了夫家,不由心头暗恨,同时邪念已生。
适才还在琢磨目标了,现在就有了。
“这一种酒。”
明月进入这里后,便指着当日打的酒。
“夫人真有眼光,这酒是我们的招牌,唤做瓮头春,虽是新酿,却酒味绵长,是我们这里卖的最好的,喝过这酒的人,哪怕喝的不多,却也要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才行……公子你要多少?”
店家看着苏阳和明月,喜笑颜开。
今日的他有奇遇,倘若两人能喝了他的酒,那么晚上必然沉沉而睡,凭借他的际遇,今夜恐怕能有艳福可享。
一念至此,店家恨不得即刻就到深夜。
“先让我尝尝。”
苏阳先不说买。
“尝尝?”
店家一愣,随即笑道:“尝尝当然可以,我这就给您拿碗。”说着,店家很快拿出来一个瓷碗,盛上一碗瓮头春,拿出来递给苏阳。
苏阳接过此酒,看酒水仅有一点浑浊,轻轻嗅嗅,上面有淡淡酒味,而后开口一尝,自觉酒精度不过十二三度,实在平平淡淡,但是细细一品,却又感觉到了其他东西。
现代社会有一种酒,叫做失身酒,这种酒的度数便是十二三度,但是喝过之后人很快就晕了,究其原因,是因为酒的配方之中有玄机,喝了之后,里面有人体不易消化的杂醇,现代社会,酒厂出来的酒都要经过工序来去除杂醇,而古代并没有这一说,故此度数虽小,一样醉人……何况在这里面还增添了其他东西。
“怎么样?”
店家问苏阳,里面固然有其他东西,但是酒味仍旧是金陵一绝,也是他的骄傲所在。
“平平无奇,一股药味。”
苏阳中肯说道。
明月在一旁听到这一股药味,眸光冷冽,整个酒店都似寒了几分,看着店家,恨不得出手,将此店家人头斩下。
“什么药味?”
店家一听苏阳说药味,不明就里,说道:“我们这卖的确实有药酒……”
店中的酒都是他自己酿的,除了平常人们喝的各类型酒,店家也会做一些药酒放着,若有人要,当场便能售卖。
“木鳖,紫金皮,白芷,半夏,乌药,土当归……”
苏阳一样一样的说出了药味,这些药混合在一起,就是大名鼎鼎的麻沸散。
如此一说,让店家面色当即变了,看着苏阳还要继续开口,慌忙打断,连忙说道:“我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死不认账?
苏阳轻轻摇头,抬头看向适才店家走来的方向,从那里传来了一股狐臭味。
聊斋《金陵乙》中说一故事,便是这卖酒的人家在里面掺了麻药,如此人喝了之后就醉,在金陵城博下了“中山酒家”的美名,成了巨富,一日这店老板醒了,看到酒糟边睡着一个狐狸,便将狐狸拿住,意欲杀他,狐狸求饶,声称能为他办事,如此店家才松口,询问孙家媳妇是否被他所祟,狐狸称是,店老板便说孙家的二儿媳妇比长媳妇更漂亮,要狐狸帮他得手,狐狸带着他取了一块狐狸皮,两人一并潜往孙家,待到瞧见孙家有符咒,狐狸转身就跑,待到和尚来到孙家施法,店老板也混在人群中观看,结果变成了一个狐狸。
有人评价,说是廉耻丧尽的衣冠禽兽最终化狐而死,可谓还其本来面貌。
严母能有今日,便是因为此人在酒中下麻药所致。
“噼啪……”
明月已经出手,伸手在店家身上一抓,便用出了分筋错骨的能耐,让店家吼叫一声,拔腿就跑,明月一记戳脚正中店老板腿上胫骨,让他腿上吃痛,人当即跪在地上,手臂被明月所抓,抓着胳膊上面各大要穴,让他半点不能动弹,唯有惨叫连连。
“姑奶奶,姑奶奶,饶命啊,我上面还有老娘,下面还有孩子嗷嗷待哺……”
店老板被明月一拿,连连求饶。
“饶你?你想想被你毒害的人,我凭什么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