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瓜果通商之利弊(2 / 2)
瓷器业是在萧绍瑜的产业规划中的,他当然了解行情,也透过此四人经营瓜果与瓷器,看出其财力之有限,不过是仰仗祖荫忝列士族。
萧绍瑜想摸摸底,问道:“你估计他们族中共有瓜果几何?往年能卖到什么价格?”
吴良族中种植瓜果亦多,对瓜果行情还是了解颇深的:“他们每家种植不过百亩,亩产约5石,故每家瓜果产量约500石,四家合计约2000石。
往年价格折算到每石约是600钱,考虑到部分自用,部分卖不掉烂在地里,每石实际价格约是350钱左右,下官族中情况与之大致相同。”
根据瓜果的保质期,还有小农经济的本质,萧绍瑜估计瓜果多属郡中内销,甚至是县中内销。
因为运输的人力成本,远途运输中的损耗,临郡临县瓜果商的竞争等等因素,萧绍瑜的估计与实际情况是基本一致的。
济阴瓜果销往彭城,这些因素同样存在,惟一的利好因素是济阴居淮南,所产瓜果品类不同于淮北的彭城,可将价格提高一些。
然有利好的一面,亦有新的难题:陌生市场想要打开销路是需要大量时间的,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第一年互市通商,瓜果可等不了。
打不开销路,运往彭城的瓜果要烂掉不说,还要赔上两岸海关关税和转运费。
王府所辖漕运署是走微利路线,然货物运到淮北后便基本没有廉价运输的可能,北魏的货运商可没有萧绍瑜所具有的格局。
当然,论格局听着有点玄,不好理解,通俗点讲其本质在于:
货运业务仅是萧绍瑜的一个利润来源,却是北魏货运商的惟一利润来源,至少他们没有萧绍瑜的利润来源多。
在逐利心理的驱使下,他们的让利空间必然远低于萧绍瑜。
也可以说,掌控济阴的萧绍瑜算的是大账,拥一族之力的北魏货运商算的是小账,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而真正要命的是海关关税。
于两国商家而言,互市通商不是利润空间巨大么?萧绍瑜又岂能让商家独占巨额利润?
拥有两国海关关税最终定税权的他,决定将海关关税定为货物市场估值的10%!
10%已然是很惊人的税率了,所依据之市场估值就更具梦幻性了,何解?
此估值可以依据货物原产地的价格,可以依据货物在南梁全国市场的均价或者最高价格,也可以依据货物在淮北的价格。
也就是说,货物的溢价是可以算在海关关税征缴范围之内的,还是同等额度双份的,南梁收一份,北魏收一份。
而估值究竟采用何种依据,这就要看萧绍瑜的心情了,坑是他挖的,能填坑的自然也只能是他。
《梁书·武帝纪》载曰:
帝赴王府参军、睢陵海关署长吴良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