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借宿一宿(1 / 2)
李春香:王剑的母亲,李明的亲姐,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和李明因为没有干过粗活的养尊处优的气质不同,李春香人到中年,已经变得十分粗粝。
她不但要干家务伺候一家老小,还得干各种可以赚钱的粗活,为的是给自己的两个儿子积累房本老婆本。
大儿子还算争气,读了师专,毕业后在镇上的中学教书。
只是,媳妇还没有娶上。
李春香理想的儿媳妇人选就是女老师,如果儿子也能娶一个女老师,夫妻两个人领着两份工资勤勤恳恳,生活就安稳了。
可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女老师们都是家境好的,想要嫁一个门当户对的金龟婿。
毕竟,九十年代,能供女孩子上完初中已是不得了,能读完高中和师专的,整个镇子也找不出个把来。
所以第N中学的女老师都是县城人士。
城里人看小镇上的人难免就要有优越感,带上有色眼镜。
所以,李春香做完白日梦后也就面对现实,没有工作的儿媳妇,只要肯给很多陪嫁也行。
然而,富裕家庭也不是人人都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这样的穷家庭,想要得到很多陪嫁,除非是让儿子娶那种去广东赚钱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风月场所里完成了财富积累,带领娘家脱贫致富后,自己也能留下些积蓄,用于嫁人时候当作身边的傍身钱。
看在钱的份儿上,李春香终究是忍下这种恶心的感觉。
然而,要想得到对方的一大笔傍身钱,先得给对方聘礼把人娶回来先再说。
聘礼,聘礼,那么一大笔聘礼,李春香哪有钱呢?
只能求助弟弟李明。
李春香已经在心里做好打算,第二天去找弟弟李明,向他借钱。
弟弟已经很肝胆了,承担了小儿子王剑的前途。
李春香在心里感激李明,不到万不得已,她都不会和李明开口,可是大儿子王书已经有了这样的对象,她这个当妈的,不能不跳出来张罗。
李春香没有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李明,李明就找上门来了。
天色已经很晚,李春香看着门外披星戴月的弟弟李明,惊诧:“明,你怎么这么晚过来了?是不是王剑他……”
“王剑没事,他很安分。”李明说着,径自入门。
看得出,弟弟脸色不好看。
“明,你心情不好啊?是出了什么事?是和柏雅……”
李明烦躁打断李春香:“姐,我只想今晚在你家里借宿一宿,其他的,你可以不要刨根问底吗?”
李春香只好闭嘴,想了想又忍不住开口:“明,你肚子饿不饿,姐给你下面条。”
“我不饿,我现在只想睡一觉,姐你给我铺张床。”
“床不用铺是现成的,你就睡你外甥的房间好了。”
李明皱眉:“那王书睡哪里?我可不习惯和一个大小子睡一张床。”
李春香笑起来,弟弟都四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
“王书不在家,他去他女朋友家里睡了。”李春香乐呵呵说道。
李明吃惊:“王书有女朋友了啊,什么时候的事情?”
“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呢,我本来打算明天去你家里找你一趟,谁知道你晚上就过来了,也是赶巧了。”
李明“唔”了一声:“就算有女朋友了,还没结婚,睡在一起算怎么回事?也不怕镇上的人闲言碎语。”
九十年代的镇子民风还未开化,婚前同居和性~行为是会被人们唾沫淹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