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Flash、Mecromedia和Adobe(2 / 2)
1996年11月,Macromedia收购FutureWave公司,并将其改名为MacromediaFlash1.0。
1997年,推出Dreamweaver1.0,Flash2.0。
Flash犹如划破黑暗的利剑,为互联网发展带来了曙光。
1998年5月,Flash3.0发布,支持影片剪辑,Java插件,透明度和独立播放器。
1999年6月,Flash4.0发布,支持变量,文本输入框,增强的Action,流媒体。从4.0版本开始,Flash有了自己专用的播放器,称为FlashPlayer,原本的Shockwave播放器仅供Director使用。不过为了向下兼容,Flash制作的动画仍旧沿用”.swf”作为文件名。
2000年,Flash5发布,初步包含面向对象的语法开发方式。Flash的打印功能实现。
在2000年前后,尽管互联网已经开始了普及,但是当时的互联网还是以静态内容为主。
由于带宽限制,那时的互联网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使用也需要注意尺寸,打开大点的图片就要等上一段时间,下载一首MP3需要十多分钟甚至二十分钟。
至于视频,看一段清晰度很差的视频等上20分钟。并且还得先安装第三方插件。
九十年代的浏览器还不支持CSS,而Flash的优点是可以在浏览器播放动画。Flash当时技术特点是超高压所比的文件格式,矢量绘图,边下边播。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Flash开始异军突起,因为Flash是矢量动画,一个好处是空间占用小,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无限放大不失真。空间占用小,因此用户打开快,可以在互联网上动起来。可以无限放大,因此用户可以看到清晰的动画。
于是Flash就火了起来,几乎每台电脑都要安装Flash插件。
而网站也找到了好的广告载体,当年的互联网本来就靠广告生存,体积小、效果炫的Flash天生就是给广告准备的,于是任何一个网站都是大面积的Flash广告栏。
Flash正式兴起,闪客成为时尚。
由于Flash的巨大成功,让Macromedia公司迅速发展壮大,这引起了数字媒体时代的王者Adobe公司的觊觎。
2005年4月,Adobe以34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原先最大的竞争对手Macromedia公司,这一收购极大丰富了Adobe的产品线,提高了其在多媒体和网络出版业的能力,这宗交易在2005年12月完成。
至此,Adobe再次腾飞。
Adobe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桌面出版,电子文档和图形软件公司,在广告界和出版界无人不晓,一直占据着该领域领先地位。
adobe的知名来自于它旗下拥有的顶尖级软件Photoshop、Illustrator、Fireworks、Dreamweaver、Pagemaker、Premiere等。由约翰·沃诺克(johnwarnock)博士和查尔斯·格什克(chunkgeschke)博士在1982年共同创立,创立之后,一直稳定快速地发展。
人们对Adobe公司又爱又恨,爱的是其无与伦比的产品性能和体验,恨的是其产品定价过高。
1998年,Adobe公司的销售业绩已经接近10亿美元。
林世琛想到这些,已经决定从Flash入手,收购一些即将要流行的音乐,配以将要大火的Flash,组建闪客团队,搭上这个顺风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