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2 / 2)
顾一鸣愣了下,然后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那赶快吧,不然就凉掉了。”
赵宵给宋瑾打电话的时候,顾一鸣一直在想“谈笑间,情敌灰飞烟灭”这句话,他的情敌可真够强大呢,九五至尊呢,呵呵,但是九五至尊又如何,还不是一个有着大男人思想的老男人。
赵宵挂断电话的时候,顾一鸣已经将自己和宋瑾的优势劣势分析了一箩筐。首先从硬件上来说,他比宋瑾的优势是更年轻更有钱也更……帅,至少他比至少要宋瑾高两三个公分呢,他可是有一米八五的身高,宋瑾呢,目测下,顶多一米八二左右,反正绝对没有超过一米八五。
软件上,他是重本,将来还要读研,家底丰厚,年轻有为,而且从不招花引蝶,最重要的是有吸引女孩子的幽默感(不过这点可以忽略,因为宵宵那个傻丫头根本不懂他的幽默感);至于宋瑾呢,他有什么?他高中貌似都没毕业吧,即使用这里宋瑾的身份,家产顶多算中产,而且还有一点,宋瑾的花花历史比他要多得多。
另外宋瑾的优势呢,顾一鸣自信地抿了下唇,貌似真不多,那方面的经验丰富算么?如果算,那么就算一个,另外他有当过皇帝的经历,但是这个也不算什么工作经验吧。当然宋瑾也还有其他优势,比如近水楼台先得月,比如脸皮比他更厚一点。
果然男人跟女人一样,越活脸皮越厚,宋瑾的脸皮都赶上了菜市场大妈了。想到这一点,顾一鸣颇头疼地叹叹气,然后抬头问赵宵:“宋瑾怎么说啊?要过来吗?”
宋瑾怎么说,赵宵都有点不好意思开口了,做人怎么可以那么厚脸皮呢:“他问你都买了什么,如果没有他喜欢吃的,就算了。”
顾一鸣微微笑,笑得嘴角抽痛,顿了下,格外有风度地开口:“没关系没关系,我的确也不知道他爱吃什么。”
过不了多久,宋瑾回来,手里只提着一份早餐,是一份云吞面,打开打包盒的时候,热气腾腾,清香四溢。
宋瑾不咸不淡地看了眼顾一鸣搁在桌子上的各种早餐,对上赵宵想吃的眼神:“既然顾同学买了早餐,我就只买了自己的份,浪费了可惜。”
赵宵没话说,继续吃着顾一鸣带来的灌汤包,只是因为这些包子买来时间有点久,灌汤包里汤都凉了,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赵宵冲顾一鸣扯嘴一笑:“挺好吃的。”
早餐这一仗,顾一鸣觉得自己没有打好,不过也不算输,平手吧,主要对手实在是厚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