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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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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几年前,司马来顺还是个二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可他那时已经是两个小子的爹了,大儿子司马长峰六岁,二小子司马长坡三岁,小名叫大虎、二虎。父亲是个木匠,但他老人家死的早,只供他上到了高小,就因病去世了,自此他就再也上不起学了,和母亲相依为命过活。因为个子长得高,他十五六岁就像个汉子似的撑起了一个家。

母亲是个小脚妇女,自从男人死后她就终日里以泪洗面,以至于后来六十多岁就患上了眼疾,尽管司马来顺带着她多方求医,最终还是落下个双目失明。

幸亏老婆沈秋英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白天和他一起下地劳动挣工分,晚上还要摸着黑打猪草、喂猪喂羊、在棉油灯下给一家老小缝补衣裳。她常常熬到下半夜才躺下,鸡叫头遍就要起床,她还要到外面去拾柴火,起晚了就被别人拾光了。

她手快,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每天都能拾回来小山似的一捆柴,因此,别人家三天两头没柴烧,他家可从来没有断过柴。有时赶上好时候,拾到的柴禾太多实在扛不动,她就先扛回来一些,然后叫他起床帮她去扛。等他扛回了柴,她就把一家人的饭菜做好了,然后伺候老的小的起床。等一家人吃过了饭,她又刷锅刷碗、喂猪喂羊……如此循环往复。

平时晴天还好说,遇上个阴雨连绵,大半天点不着柴火还被烟呛个半死,鼻涕眼泪地流上一脸。她就这么烟熏火燎地与他过活,没有半点儿埋怨与不满,因为那个时代,结过婚的女人大抵都是这么过的。即便是这样,男人不打不骂、不摔盆子打碗就是你好福气,摊上了个上好的男人!

司马来顺就算得上这样的一个好男人,他人长得英俊威武力气也大,工分也挣得比一般人多,而且对女人不打不骂,知道顾家,也没有喝酒赌博的恶习。

他每天除了按时下地上工,回家后抽空儿去挑几担水,其他的家务基本都不用他干。

司马来顺一家住在杏花岗,他们村吃水要到三四里以外的桃花湾去挑,因为方圆十几里,只有桃花湾那一口井是“甜水”,其它村里的几口井打出的水不是苦就是又咸又涩,不能饮食。因此方圆几个村庄里的人吃水做饭都要到几里开外的桃花湾去挑“甜水”,洗衣喂牲畜就用自己村井里打出的“苦水”。只有住在桃花湾的村民们才有条件享受到时时处处能用得上“甜水”的生活。

司马来顺每天早晨先把家里的“苦水缸”挑满了之后,就要去桃花湾挑一担“甜水”来,用于一家人一天的做饭饮食。

因为路远,他常常要老半天才能挑来一担“甜水”,因此沈秋英对那担“甜水”总是倍加珍惜,有时候孩子们舀错了,她都会心疼地呵责半天。赶上秋麦忙天,生产队里上工紧,他就要到傍晚下了工才能去挑吃水。

也就是在桃花湾的那口“甜水”井的井台上,他认识了桃花湾的张彩芹......现在想来,那便是他司马来顺在这红尘中万丈罪恶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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