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2)
赵金元的家和杜美美住的村庄中间相隔着两个村子,那时,他家里穷,买不起自行车。因为每到星期六下午都要回家去拿下个星期要吃的干粮,他不得不步行回家,星期天下午背上干粮再步行回学校。因为路远,他常常在回来的路上歇上几歇才能勉强走回到学校,有时累得连晚饭都不想吃就赶往教室上课了。父亲为了减轻他的劳累,还隔三差五地步行十几里路来给他送干粮,来回要三十多里,他老人家常常要走大半天。
以他的家境本来是上不起高中的,可父亲说他们家向上数三代都找不出个文化人,苦就苦一点吧,那也比不上要强得多!不管有多苦、多难,他都要让他把高中读完!按说,在这样的条件下读书,他应该全力以赴去刻苦学习,不应该去谈什么恋爱,可当他遇到了杜美美,一切都变成了“应该”,变成了生活中最首要的美好!
每到星期天他就和杜美美合骑一辆自行车回家,他用杜美美那辆自行车带着她,没人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会温柔地搂住他的腰。他们还常常停下车子到路旁的田野里去尽情地玩耍——采野花,摘野果,听小鸟的“啾啾”呢喃。漫天遍野的油菜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扉。他们常常陶醉在两个人的诗情画意里流连忘返。
春天里,他们肩并肩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畅想和憧憬着他们共同的未来……这也是他最放松的时刻,童年的压抑,父亲的哀叹,生活的沉重,学习的压力……一股脑儿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世界仿佛不存在了,只有杜美美那张温柔可人的脸和甜美的笑声萦绕在他的世界。
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好快,一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常常要走到天完全黑下来,要不是怕杜美美的家人担心,他们还会走得更晚。
星期天下午,他们各自打点好自己的干粮,早早地从家里出来,到约好的地点去碰面,这时候,杜美美便会拿出些好吃的展示给赵金元,并约他晚上在一起“共进晚餐”。那时候,高中的同学们已不像乡村初中时那么封建保守,他们可以放松地蹲在一起吃饭、讨论问题,谈笑风生;男生饭量大,赵金元带的干粮常常不够吃,杜美美便拿出自己的干粮送给他,他也常常从家里偷偷拿出几枚土鸡蛋,到学校的食堂里煮了,送给杜美美……
那时,在自己所谓的“爱情”面前,一切都变得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他甚至觉得连考不考大学都不是那么重要了。那时候,他觉得只要能和杜美美在一起生活,就是吃糠咽菜都是无比甜蜜的!
在以后的岁月里,初恋时的场景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中,那无边无际耀眼的油菜花闪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只隐约看到那花丛中杜美美的一抹背影,却怎么也无法靠近,那背影稍纵即逝,只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他再也找不见了她……
梁琳说得对,爱情有时候是情不自禁!
但他的经验告诉他,这种所谓的“爱情”能颠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能淡化人的目标,消磨人的意志,动摇人的理想。原本全心全意追求的目标和梦想渐渐模糊得可有可无。在这一点上,他得出的结论是:爱情是鸦片!
“喂,怎么不说话了?想什么呢?难道你迄今为止就从没有恋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