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1)
结束了中考,同学们都放飞了心情,各自安好。
张榜那天,很多同学都围在学校门口看榜,王若冰、高和平和班里其他几位男同学考上了柳林县一中,李媛媛、孙松松她们考上了三中,魏国俊考上了二中。
唐东华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单位办了个病退,让她顶替母亲去了县食品加工厂上班,李新峰顶替父亲进了县建筑公司,陈江峰、马宏哲参军分别去了成都和新疆……
梁琳没考上高中,魏国俊就没去二中报到,他俩先前已经约定好了,梁琳要是考不上,他考上了也不会去上。
魏国俊的父亲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又不得不按照他俩的意愿托了个媒人去到梁琳家里说亲。
梁琳的父母死活不答应这门亲事。梁琳为了和父母对抗索性偷偷地从自己家溜出来住进了魏国俊的家里。在家娇生惯养从来没干过农活的她竟下地除草、烧火攮灶、喂猪喂鸭,什么脏活累活都帮着魏国俊的父母干。把她娘给气得坚决要跟她断绝母女关系。早年给她攒下的被面床单和结婚用品,一点儿都没有给她。她爹无奈地挥挥手说:“唉,闺女大了不中留,由她去吧!”
哥哥嫂子们说那也不能太便宜了那姓魏的,让她的两个哥哥的脸面没处搁。
于是,一家人商量着,由梁琳的两个嫂子出面向男方提出了一些要求:订婚、结婚的彩礼合二为一,由先前的“媒人”一并送过来,然后再按照农村的习俗,由魏国俊的父亲和媒人来和梁琳的父母商量两个孩子“结婚”的事。
魏国俊的父母跟媒人说,这两年他们只顾上给大儿子看病,还没有准备下给孩子结婚的“彩礼”钱,没办法按照女方家里的要求去办,要不就等到明年“缓一缓”再说。可是,梁琳不能等,他已经在魏国俊家住了大半年,肚子都一天天大了起来。梁琳的父母不得不无奈地勉强答应了这门亲事。
梁琳的父母被她气得大病了一场,却不得不“窝窝囊囊”被动地接受了这门亲事。但梁琳的两个哥哥却始终不让梁琳和魏国俊两个人进门。
两个人都还不到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没办法领取结婚证。魏国俊的父母按乡村的习俗在家里摆了两桌酒席,两个人拜了天地就算结了婚。
梁琳的娘家没有一个人出面参加这个婚礼,更没有任何嫁妆和亲人的祝福......
梁琳却丝毫不在乎这些,她高傲地挺着微微凸起的肚子穿梭于魏国俊的那些亲戚们中间敬酒——她现在已经是魏家“明媒正娶”的儿媳妇了,她怕什么?
梁琳——这个不满十七岁的少女俨然以魏家“二儿媳妇”的身份在魏国俊家生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