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1 / 2)
姓余的嘴巴是不干净,也有对人家少女不规矩的言行。
打是该打。
还要狠狠地打一顿。
他就是欠揍。
可是就此送命应不应该呢?
如果不带情绪,纯粹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进行法理分析,那是罪不至死。
可如果身在其中,产生了厌恶的情绪,会说出,怎么就不该死了呢?死十次也不够呢!
谁让他活得这么恶心,活得恶心不是他的错,跑出人恶心人就是他不对,他全家都不对,只死一个,还是太便宜了呢!
别小看恶心,它会引起情绪的升级反应。
打架也是容易失手的,哪条法律规定了,会失手的就不允许打架?
只会规定打架是不对的。
其实打架也没什么不对,只不过一来吓人,二来容易失手闯祸。
那就索性把打架都归结为不对,省得麻烦,谁说得清楚那么细?
可是法理分析就需要这样评析,不然怎么显得专业?
专业也是可以马马虎虎瞎糊弄的吗?
而情绪升级,很容易导致失手。
姓余的回家,那就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家里人都一个德行,恶心久了,也变有趣了,这是他们的低级趣味。
可一旦出来,把恶心传染了,这是要命的。
所以被夺命了。
因为恶心而丧命,他不会是第一个,但也算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问题是林平之太嫩了,自始自终都没把话说清楚。
他吃的是哑巴亏。
而且,都没有人为此把事情说清楚的,也是被打闷包了,难怪林平之后来黑化了,也是郁闷憋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