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羽大的新欢(2 / 2)
两人远远望见李敢的身影,立即迎了上去。
李敢快走了两步,笑着说道:“可惜张义要留守可乐,否则真值得痛饮三杯。”
李敢到了山上,眏入眼帘的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士兵在训练,平民在耕种,处处整整有条的样子,让他不禁暗暗点头。
“坊主,你看,马铃薯已经发芽了。”风永笑眯眯的邀功。
眼前的这块田,无疑是整个山顶平原里最肥沃的一块,只见平整的田垅上已经冒出了幼小的绿芽,偶然的还长出了两片青翠欲滴的嫩叶。
在李敢的眼中,这是他把握自己未来的本钱。
“派出几个人,昼夜不停的给我守着!”李敢转过头,严肃的叮嘱着雷被。
赵蝶的这一盘马铃薯,因为是种在花盘子里的,结出的茎块只有两个,比拇指大不了多少……
李敢终于知道明明秦汉时期已有远洋贸易,马铃薯却在宋明时期才大规模引起种植,说到底,还真的是因为它开着的美丽花朵。
例如赵蝶的这一盘,如果不是遇到自己,再经过几轮的盆栽之后,茎块越来越小,直到再也长不出芽苗。
最后会泯灭无踪。
而现在,这仅有的两个茎块已经被切成小片,种植在田垅里,长出了六七枝幼苗。
只要精心培育,再收、种几轮之后,渐渐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粮食有了,雪瑶饲养的兔子也很成功,而最让李敢欣喜若狂的是,田甸竟然真的打出了一把百炼宝剑。
百炼宝剑,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李敢当场把它给了雷被,让他乐呵呵的傻笑了半天。
百炼钢的形成,证明更低一个档次的钢铁成为了易得之物,看着摆放在跟前的一把把砍刀,李敢笑眯了眼。
式样是他根据宋代砍刀所绘制,背厚刃薄,既然考虑到钢材的质量稍有欠缺,又保证它良好的劈砍性能。
实用而精致。
李敢相信,此刀一出,除非是汉国最优良的装备,其他的统统不是对手。
“从现在的士兵中精选出五十人,优先装备。”
李敢叮嘱着,双眼微眯,似乎见到他的士兵一刀猛砍之下,敌人剑断身亡的情景。
此时,“当啷”一声脆响,
原来是雷被终于忍不住用新得的宝剑与原有的青铜剑对砍,结果是后者齐根而断。
“小郎,我们何时拿下津高城?”
得到神器之后的雷被信心膨胀了,就差着把胸膛拍得“砰砰”响。
现在的山顶上,总共四百多人,其中精壮的士兵占了一半,这两百人分成了四队,其中一队是精锐,人员上精挑细选,而且优先装备,他们左手藤盾,右手砍刀,威风凛凛。
李敢把它称为陷阵营,队率名叫和甘。
“瞧你急的,手痒了对吧。”李敢笑了笑,说道:“不过,我们先别行动,让山下的兵营打头阵。”
山顶之上,缺少人口基数,只能用粮食钱财来招募士兵,兵员的来之不易,这让李敢倍加珍惜。
而山下的兵营则不同,它实行的是征兵制,依靠的是整个镡封县甚至苗部,人口基数大,死掉一个很快就可以补充一个。
制定好策略之后,李敢动身下山,那里还有一件很棘手的事情等着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