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2 / 2)
被点名的女生高昂着头,一脸自己是正义使者的样子:“你放心,我一定在全网揭穿她的真面目,让她无所遁形,提醒广大女性同胞注意这样的渣滓,女性同胞中的败类。”
说完她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打,编辑好文字,配着刚刚的视频一起发送出去。
这年头正房撕小三的场面,正好戳中大家的爽-点,每个人都对这种人深恶痛绝,视频刚刚上传,下面的评论就飞快地出现。
被围在中间的事件主角,依然一脸淡然,她旁边的女生却看不下去了。
将筷子甩到餐盘上,那人从包里掏出一个金丝框眼镜戴上,站起身,拿出纸巾擦了擦嘴,走到旁边拿手机的女生旁边,看了看她的短视频帐号,拿出自己的手机搜索添加,然后找到这条视频,下载下来。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通则》第14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我叫曾寄凡,是你刚刚上传的视频主角之一的张黎一的代表律师。同学,容我提醒你,你刚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我的当事人有起诉追究的权力。
我刚刚看了你的粉丝数目还不小,有一万多人,转发评论的人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对我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越深,到时候你的处罚就会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