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被抢了风头(1 / 2)
小镇上最近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每天中午,在最热闹,太阳最辣,人流最多的时候,都有十来个地痞流氓的一样的人,像条狗一样,老老实实的跪在街道上,绕着小镇爬行一圈。
这模样和当日那傻子一般。
夏末秋初,天气非常凉爽。
云无志很高兴。
因为他没杀人。
他保住了那些地痞的狗命。
“云兄,你差点吓死我了。”黑牛摆弄着一个装了黑土的破碗,土中埋了一颗石头样的东西,用手扣了一下,弄掉了“石头”上面的泥。他一幅后怕的样子:
“你说你怎么有时候像个神经病?”
“被搞我媳妇!你这么大劲,都快要把她弄坏啦!”云无志生气的一把夺过黑牛手中的破碗,将它护在了身前。见黑牛一脸懵逼无辜的表情,便有些不好意思,答非所问:
“我跟你说了嘛,这是个种子,能种出个媳妇。你这样用力的扣,它本来就快要发芽的,都要让你给扣没了。”
“这块石头是你媳妇,那颗蛋是你的孩子,我算是明白了,我信了,”你就是个神经病,是个傻子。黑牛无奈的扬了下嘴角,脑中浮现那爬行在街道上的地痞,问:
“你是怎么把那些地痞给制的服服帖帖的?”
其实黑牛已经知道,这个家伙行为举止非常的古怪,像半个傻子和半个疯子。当他是傻子的时候,表现的有些懦弱,却正义感爆棚,是个大好人,可当他是个疯子的时候,实力强的恐怖,性情极度暴躁,戾气冲天,简直就是一尊杀神。
黑牛已经相信,那毛仁虎的手下应该是死在了这小子的手上,因为这小子虽然很喜欢吹牛,但正经的时候却非常认真,从不撒谎。如此想想,那昨日他的这番话,十有八九就是真的,不是瞎吹牛吓人。
他说他就是云烨。
黑牛感觉脑袋有些沉重,重的有些抬不起头。
云无志低头查看着碗里的种子,语气平静的说道:“黑牛,我说过我是个剑客,是个大侠。”
他停顿一下,“你是我兄弟,我把你当作世上最亲近的人,我不吹牛的时候,不会对你说假话。”
氛围有些压抑。
黑牛心中一热,觉得有些惭愧。
黑牛觉得昨日云无志突然的奔溃,应该跟自己多少有些关系,因为自己的不信任。倘若云无志真的就是云烨,那他说那一番话时,压力应该非常的大。
云烨可是人人喊打的啊。
他说他就是云烨,那么他应该把我当作真正的兄弟,对我没有一点戒心与防备,才会告诉我这么大的惊天秘密。
黑牛越想越觉的愧疚,觉得对不住云无志的信任,他用充满歉意的语气说:
“云兄,我信你。”
两人相视一笑,氛围顿时轻松了不少。
“走吧,去看看林姑娘吧,她应该好多了。”
两人便出了破院,跑向道观。
“呀哈,你说她会不会以身相许啊?”
“嘿嘿,你他娘的想多了吧!”
“那可不,这么美丽的姑娘,谁不想啊。”
“那你应该多睡觉。”
“为哈?”
“做梦!”
“#¥#%%¥#@”
一路骂骂咧咧的,一会儿就到了道观。
林芸汐站在道观院子里的一棵树下。她感觉身体恢复了一半,记忆也恢复了不少,丹海里的灵力也充沛了起来。
她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第二境“星芒之境”的中期,以十五岁的年龄来说,已经是非常厉害了,在同龄人当中,算是个修炼天才。
在经历了半个多月前的一场生死大战后,她感悟良多,对天地之间的灵气感应更加的顺畅。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的修为隐隐有了突破的迹象,只需闭关一段时间,她很有把握突破中期瓶颈,达到第二境的后期,甚至巅峰,摸到第三境“弥月之境”的门槛。
苍梧世界的修行境界一共分为五个境界,每一个境界的跨越都意味着一个质的飞跃。特别是第三境“弥月之境”和第五境“玄阳之境”,踏入第三境才算是个强大的修行者,而第五境,就是顶尖大修士的级别。
大修士在苍梧世界中并不多见,有此等修为的人,基本上都隐修在某处偏僻、不为人知的地方。
毕竟,第五境的修士,距离踏入神的领域,紧紧一步之遥。神的领域,是不可知的领域,没有任何有关的修行法门,只能靠一个字,那就是“悟”。
悟天地之道,悟天地之法则。
一朝入神域,成神便不是梦。
林芸汐有些忧愁。
她想到了她的仇人越王李傀。传说越王李傀的修为已经突破了五境,达到了半神的境界。她不知道半神的境界时什么样子,但一定是非常的厉害,具备通天的本领。
如此,就算她是个修行天才,等她的修为能够与越王相匹敌时,那一定会是在很多年以后,少说也是二三十年后。那时,李傀若是能突破这个世界的限制,飞成功升封神,那么她就永远不可能报的了仇;若是李傀没有飞升,那估计也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不定已经作古了。
后者的可能性非常大。
已经有好几个纪元没人能成神。
林芸汐想到此,心中愤懑,一口气血就冲到头顶,脑袋晕晕乎乎的,身子摇晃,看着就要摔倒在地上。
“姑娘小心!”
一双手温柔的从后边将她拦腰抱住。
她与那人四目相接。
那是一张眉清目秀的脸。
这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男子。
她一惊,挣扎着想从那个抱住她的男子怀里出来,奈何身体还是很虚弱,力气有些使不上。那男子将她扶稳后,才松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