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法外重行(1 / 2)
福建海洋贸易历史悠久,直至九十年代初仍然盛行不衰,譬如大名鼎鼎的远华,冒险这种天性似乎已融入闽人血脉。
后世谈起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总是把目光投向南洋、西洋,殊不知在宋与契丹并立期间,北上高丽的泉州海商数量远甚于河北、山东沿海,占据主导地位。
元佑四年,苏轼以龙图阁学士一职知杭州,因高丽冒使一案和王应升等人往契丹一案,连上三疏弹劾泉州海商,措辞相当严厉:
臣伏见熙宁以来,高丽人屡入朝贡……朝廷无丝毫之益,而夷虏获不赀之利……议者以为所得赐予,大半归之契丹。虽虚实不可明,而契丹之强,足以祸福高丽。若不阴相计构?则高丽岂敢公然入朝中国?有识之士,以为深忧……
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其间凶险之人,犹敢交通引惹,以希厚利……
交通契丹之患,其渐可忧。皆由闽、浙奸民,因缘商贩,为国生事……
本司看详,显见闽、浙商贾因往高丽,遂通契丹,岁久迹熟,必为莫大之患……
乞法外重行,以戒一路奸民猾商、警闽浙之民,免使高丽因缘猾商时来朝贡,搔扰中国,免中国奸细、因往高丽、遂通契丹之患。
……
高丽冒使案,因为高丽僧人在浙江招摇过市,牵出泉州海商徐戬。
泉州王应升等人冒领往高丽公凭入契丹一案,则由泉州纲首徐成告举。
苏轼求仁得仁,朝令夕改。
商贾由海道贩诸蕃,不得至契丹及登、莱之禁,再次囊括、高丽新罗。
徐戬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王应升等人也好不到哪去。
……
徐戬一案和王应升一案,发生在七十年之后,当时往高丽贸易并未禁止,由此可见闽商的冒险天性和胆大妄为。
但无数事实证明,闭关锁国不可取。
刘纬选择网开一面。
反正禁而不止,与其在阴暗中行事,不如放在阳光下疏导。
泉州位于明州、广州之间,仅“非广州市舶司不发往南蕃,非明州市舶司不发往日本、高丽”这一条例的存在,就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但四年以下任期,容不得按部就班,先斩后奏无疑是成事关键。
大中祥符八年七月到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这段时间里,刘纬像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几度翻覆,依然抵达彼岸,并带给东南沿海一场巨变。
七月初,刘纬再次行文淮南、江南、两浙沿海州县,泉州市舶司将择沿海既有市井置市易司,以便市舶司岁课经海路抵达海州转运。
凡五谷、牛、酒、黄鱼及非市舶司抽解之物,许输课商贾、市井百姓自易而不纳,往返不限……
东南沿海州县官无不骇然,一度以为刘纬身上兼着东南三路安抚使,有这差遣吗?
福建路转运司、知福州任晓正在真州(仪征)转般仓缴纳夏税,闻讯直奔杭州湾,企图在出海口截停泉州市舶司输课海船。
汇集于真、扬二州的各路转运使无不暗暗摇头,辄废一国之计,也只有不知天高的少年宠臣干得出来。真要走海路,经淮水入内陆,再走运河,不也比在海州登陆强?
如何收场。
谁都不敢想。
景德二年以后,因为澶渊之盟的议定,宋与契丹关系缓和。
作为粮食主产区的淮南路、江南路、两浙路、荆湖南北路两税直入开封已无必要。
偏远地区往返几乎得耗尽一年时间,而且各个水系水文迥异,艄公、漕卒、役夫苦不堪言。
始置于淳化三年的真州水陆发运司,即江淮发运司,渐渐承担起东南各路的两税、贡物转运及收储。
真州地处长江与淮南运河交汇处,运河北端则是连接汴水的泗州。
于是,江浙、荆湖之船,供江外之纲。淮南之船,供入汴之纲。
并以盐利为漕佣,凡江浙、荆湖等路输税船回返,皆载盐而去。
岁输六百万石的漕运定型。
后因年年丰收,且无战事,两地转般仓难以为继,又在扬州、楚(淮安)州置仓收纳各路上缴,并效仿唐刘晏“常平法”,应时、应需调剂仓储物资,也是王安石“均输法”雏形。
如果说,开封府是宋帝国心脏,真州就是大动脉。
另起炉灶,无异于对大动脉开刀。
如果两浙、江南、福建、广南东西路群起效仿,江、淮发运司还有什么存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