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奔现3(1 / 2)
路千寻吃起东西来一直都挺斯文的,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举止优雅,看她吃饭都觉得是一道风景,然而此刻面对她平生第一次吃的油炸知了猴她竟然就不自觉的把淑女的包袱给一点一点的放下了。
她平生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可口的肉,没想到土里钻出来的东西竟然会如此的好吃。
听雪看着路千寻吃的满嘴油禁不住笑起来。
路千寻看听雪在笑自己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一边拿出手帕来擦嘴边的油一边问听雪你笑什么?是不是我刚刚吃饭的样子特别难看啊?
听雪忙解释道;“没有没有,我觉得你刚刚那样吃挺好的,千寻姐姐,我觉得你和干妈那种细嚼慢咽,慢条斯理的吃法太累的慌了,吃东西嘛就是享受舌尖上的刺激,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的。我知道干妈是要培养你当淑女的,所以衣食起居你都要自己很优雅,这样好是好,但我觉得挺累的。”
路千寻;“其实一开始我也觉得挺累的,但慢慢就习惯了,大快朵颐是挺舒服的,但就是觉得会不雅,会很丑。”
听雪;“你呢在自己人面前可以放肆的大快朵颐,到了外人面前慢条斯理,斯斯文文就好了。”
路千寻想了想然后用力的点了下头;“恩,你说的很有道理。”
原本路千寻是打算在听雪这里住一天就回去的,这里虽然环境很优美,但是条件还是有点糟糕的。
譬如让人崩溃的土厕所,还有就是听雪家屋子太小了,最要命的是没有浴室,想要洗澡只能把水放在一个大盆子里头那样洗实在是太憋屈了。
就是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路千寻竟然待了五天。
期间路千寻跟着听雪在包子铺卖包子,去河里洗衣服,抓鱼抓小虾,逢集的时候她跟听雪去赶集,充分感受乡村集市的热闹。
离开的前一天路千寻和听雪坐在院子里头的石凳子上头看夜空,数星星。
“小雪,你看星空好美啊,每一颗星星都在俏皮的眨眼睛呢。”路千寻一脸雀跃的仰望星空。
听雪望着满天星辰缓缓的说其实星空一直都很美的,只是我们只有在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抬头去看,才会静下心来欣赏星空的美丽而已。对于星空而言你看与不看它都在那里,从未改变。
路千寻;“恩,你说的很有道理。”
又沉默了一会儿路千寻把手轻轻搭在听雪的肩膀上;“小雪,你这么聪明,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了干什么?是当作家还是?”
关于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听雪认真想过,所以不管谁问她给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我要考一所我喜欢的大学,不要太远,不出省就好,选择我喜欢的专业,古典文学,然后毕业后当一个中学老师,再兼职写点儿东西,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千寻姐姐你呢?”
路千寻;“我的理想当然是当作家了,如果我的稿费能让我过非常不错的日子呢毕业后就当个全职作家,如果不能的话我就找一份工作,去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啥的地方当个编辑挺好的。我要把我更多的精力放在写作上,希望将来我能成为知名作家,是那种很有名的,哪怕没有读过我的作品的人也知道中国文坛上有个叫路千寻的作家的那种。”
听雪;“我相信你肯定会成功的,我对写作没有什么野心,现在写就是为了能赚点小钱钱。至于将来能继续写作赚钱最好,如果写不出来了我也无所谓。”
“小雪,我特别希望自己能功成名就,这样的话那个人就会为当初抛弃我和我妈妈后悔,我就是要看到他后悔,我就下要看到他有朝一日会以我为荣,甚至是有求于我。”路千寻嘴里的那个人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张炯。
提起自己的亲生父亲时路千寻习惯用那个人代替,她脸上的表请是相当复杂的。
父母离婚的时候路千寻已经八岁了,她本身就聪明早慧,所以对于父母离婚的种种因果她清楚的很。
路千寻的妈妈是城里的千金小姐,而她的爸爸张炯则是农村出来的凤凰男。
俩人是大学同学,偶然间邂逅相遇,在他们彼此最好的年华原本两个出身完全不等的男女却有了交集。
张炯和路丹青都是那种很有才气的,尤其是张炯,他不但声音特别好听,而且写的一手好毛笔字,还会拉二胡,任何乐器只要他稍微一学就能得要领。
为了取悦心上人张炯学会了弹钢琴,然后在路丹青生日时用一首《致爱丽丝》向她告白。
在那个特殊动荡的年代张炯敢于用这样浪漫的方式向心爱的女生告白可见勇气了。
毕业后他们一起回到了琅琊工作。
路丹青在谋行工作,张炯则被安排去了某大型国企。
因为门不当户不对路家自然是反对这门婚事的,但是被爱情彻底冲昏头脑的路丹青却非张炯不嫁,拗不过她的路家二老只好应许了。
二人结婚次年路千寻就出生了。
原本路丹青以为自己和女儿还有张炯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是万万没想到他们的婚姻才持续了九年多就画上了句号。
张炯也很疼女儿,但他还是希望有个儿子的,八零年之前计划生育还不严的,哪怕是城市户口的也可以生二胎。
他一直催路丹青给自己生个儿子,但当初生女儿时路丹青是难产,她真的害怕再遭一次罪,不管张炯和婆家人怎么软磨硬泡她就是不肯再生了。
她觉得有女儿就足够了,家里头又没有皇位要继承干啥非得生儿子呢?重男轻女那是封建糟粕,她不明白已经走出农村而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张炯怎么就还是没法摆脱那套封建糟粕的束缚呢?
路丹青执意不肯给自己生儿子让张炯对她渐渐的失望了,到了八十年代初张炯已经从工厂里头的一个小职员荣升为中层令道了,对于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而言事业小有起色,穿着得体,那正是有魅力的时候。
张炯原本就高高瘦瘦的,而且很会打扮,加上谈吐不俗,他走到哪儿都能吸引一大票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一来二去的张炯就跟厂里一个二十岁出头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姑娘好上了,女孩子很快就怀孕了。
女孩子知道张炯喜欢儿子,所以再三保证只要你离婚娶我我肯定给你生儿子,这一胎是女儿的话那就再生,直到给你生出儿子为止。
张炯最后问路丹青一次愿不愿意再生,得到路丹青很肯定的不愿意后他就提出了离婚。
路丹青那可不是吃素的,很快她就得知丈夫在外头偷吃,小三的肚子已经大了。
路丹青终究还是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段婚姻的,为了女儿更是为了自己。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终究还是一件所谓不光彩的事情,会被周围人指指点点。
张炯给了路丹青两条路要嘛和平分手,要嘛生二胎,如果二胎还是女儿就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
她路丹青怎可做一个男人传宗接代的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