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军刀回赠(1 / 2)
丁欢没想到霍云尧居然又给自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这种被人记挂着的滋味儿,真是不错。
“什么事儿,这么高兴?”丁老太看着孙女嘴巴都合不拢,不禁问道。
“高兴啊,霍云尧给我送礼物了。”
“哦?什么礼物?”
丁欢打开木匣子给她看:“就这个一套的,四支呢!好看吧!”
“金镶玉的,可真好看。”丁老太心里头震惊无比,“这怕是不少钱呢!”
“听他说一百三十两。”
“多少?”丁老太惊呼,“这死孩子,这么多钱就这么花了?”
“怎么的!给我买礼物,您还不乐意啊!”
丁老太略一思忖道:“他是不是打了那两头梅花鹿挣的钱,全花你身上啦?”
“也不是,那个鹿茸他给我一半,我觉得太贵重了,就把我师父给我的人参给了他一支,结果他把人参卖了给我买礼物了。”
“这孩子对你不错,心里有你,你要好好珍惜。”
丁欢假装不满:“什么我好好珍惜?该是他好好珍惜我才是。”
丁老太白了自家孙女一眼:“我看他对你上心的很,倒是你,没见你给他做点什么。”
“谁说的?我现在就准备给他回礼。”
说完,丁欢就拿着东西回房,丁老太还不忘嘱咐一句:“东西收好,别弄丢了。”
“知道啦!”
丁欢回到房间,闩上门,闪身进了空间,丁欢想寻点好东西送给霍云尧。
丁欢记得空间里有很多军刀,上辈子丁欢有个大侄子是个军事迷,喜欢收藏各类刀具,瑞士军刀、格斗刀、大马士革刀、野外刀等等,后来一心想要集齐全世界十大军刀,比如法国宪兵特勤队军刀、奥地利大麻花军刀等等,丁欢当时允诺他,考试考进前三,就集齐全世界十大军刀送给他,后来军刀买了,但是没得及送,自己就翘辫子了。
丁欢觉得霍云尧肯定也会喜欢军刀,加上他成天混迹于深山老林,有把锋利的军刀在身,危险系数也能降低不少。
空间里东西太多啦,丁欢找了半天,中午找到了屯刀的地方,丁欢仔细观察了下,最后挑选了把SOGS37K刀,据说这是美国海豹突击队专用匕首。
这种刀刃的根部有齿刃设计,前端的尖刺极具破坏力,可劈、砍、攻击、突刺,也可切割七种不同种类的绳索和线材。在野外也可任意轻松的使用,握感舒适,比重恰当,使用时力量有效发挥与运用自如。
丁欢拿着刀,出了空间,直奔霍家。
“欢欢,你怎么来了?”
“我有东西送给你!”
“什么东西?”
丁欢把手里的刀递上:“这是我师父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
霍云尧拔出一看,瞬间呆滞!
这时代的兵器,都不怎么锋利,丁欢拿出来的刀,用削铁如泥来形容都不为过。
“你天天混迹于深山老林,要面对很多的猛兽,这把刀你随身带着,关键时刻肯定有用。”
“欢欢,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份礼物,不过好东西不要再拿出来了,免得被人盯上。”
霍云尧知道小媳妇儿有大秘密,他们无权无势,好东西太多,守不住,恐惹来祸端。
“没什么好东西了,我师父只留给我一个箱子,好东西都被我嚯嚯的差不多了。”说完,丁欢问他,“你打算一直打猎吗?”
“不,我想过了年去参军。”
丁欢愣了下,霍云尧正色道:“欢欢,我想做你的靠山。”
丁欢知道,他在为藕粉方子的事耿耿于怀,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有些东西,普通老百姓根本守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