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郑家来人劝大嫂离婚(3)(1 / 2)
“反正民政局,也有熟人,既然你们能办,也不用起诉,我直接找熟人就去让你们离婚,到时候,你就和华奇之没有任何关系了……”郑母又立马改口。
“女儿是否离婚是其自己的选择,其父母无权干涉。而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一一把法律依据背诵了下来,“这也说明,你们是没有权利代替嫂子呢,除非是你们觉得我的大哥没有民事行事能力。”
“不过,我也觉得奇怪了,既然当初你们知道,又何必让她嫁到这里受苦呢?我看,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因为你们所谓的面子而已,只是你们只顾自己,却从未考虑过自己女儿是不是幸福,是不是过得好?”
“如果说,这一年之内,你们来这里几次?一次也没有,因为在你们眼里,在你们的观念中,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不能来找。”
“可是,现在又因为我所谓的遭黑体质,觉得谁要碰我,谁就出事儿,所以,你们就用担心女儿之心态来的,但是你们想得仍然是自己,觉得女儿如果还在我这边,会没有占到便宜,但是更加没有考虑过嫂子的幸福,嫂子的未来呢,这点,我相信,咱们都不是小孩子,而且都是心知肚明的。”
“我只是实话把它们替你说了出来,甚至算是揭露了你们的内心想法而已,要不,你怎么会说那种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呢?但是,你们似乎忘记这句话的用意却是完全错了,而是指‘人如果不修习自己的德行,那么天理难容啊!’”
“一派胡言,真是越说越没理了。你这是词穷了是不是?明明都是这样用的,你还要曲解它。真是的,看起来,你还真是有理能辨三分啊。”郑父瞪了我一眼,随即再次看向郑林林,“林林,你要认还是不认我们呢?”
“爹,娘,你们就别这样了,好不好吗?我和奇之真得很好,而且他也从未欺负过我,更加没有打过我,我们是恩爱有嘉啊,更加是相爱相亲呢。别说他保护丽丽,就算是我,也要好好保护丽丽呢,她是一个好孩子,你们这完全是把丽丽给当作了踏板,我才不会这样。”
“而且丽丽对我没有坏处,她给我带来很多好处。还有,你们说丽丽是克星,根本没有可能的,更加是不会有克星呢。而且还让我学会了开车,学会了识字,可是你们从未让我学过这些。”
“如果说克星的话,那么我是离丽丽最近的人,也从未有过不好的反应,怎么会是克星,而那些离她很远的人反而会被克住了,难道爹娘就不觉得奇怪吗?”
“还有,正如丽丽所说,离婚之事,我是不会同意的,而且没有我的同意,你们也没有权利处理我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们强迫我,或者就算去找法官,找法院也不会有人同意的。”
“如果民政局的人,真得同意的话,那么就是知法犯法了。到时候,他也是要进入监狱的。更加是要让人诟病呢,所以,不要再强迫我离婚。还有,你们觉得我离婚,还能找到这么为我着想的小姑子吗?这么与我关系好的小姑子吗?”
被郑林林这么一问,郑母顿时哑然了,这点她还是从未想到过,倒是郑父嗤之以鼻,“哼,反正到时候,你再把你嫁一次,再收点彩礼,到时候就能给你两个弟弟能娶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