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墨(1 / 2)
“嗷,好痛,咦,不对,我还活着!”墨宇一喜,盘坐在地,开始检查起自身来,修为已经跌落到了武灵一境,但墨宇没有任何颓废和不甘,毕竟以前的力量并不是他修炼而来,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昔日他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帝天前辈的传承突破成仙,昨晚因成神而修为尽失,也算是因果报应吧!
“看来还是无人能摆脱因果关系啊!”墨宇感叹道,“没事,这比我刚开始修炼还高了一个大境界。”
境界,是人类在突破自己的极限后所得到的一种升华。人们从自身修炼起,突破境界,获得更大的力量。境界分为:武士,武灵,洞察,武侯,武王,武尊,武圣,武神。武神之后,寿命破万,这时,人们便可去天域和仙域,获得更大的机遇。接下来,境界又开始变化:筑基,金丹,元婴,三清,混沌,神魔,成仙。成仙之后,便有机会成神,获得永恒寿命。
而墨宇当年,就是仙,封号,帝仙。与他齐名的还有——魔仙林枫,封地苍域;月仙幻月,封地灵域;丹仙木尘,封地天域;战仙何轩,封地仙域。
何轩,是帝天首徒何天的后人,也是当今大陆的最强修仙者。就凭借一把噬神枪,硬生生的将人,妖,魔三族鼎立的局面打成了人族兴盛的局面。
至于帝仙墨宇,封地琉璃岛,是所有封地中最小的一块,不过被天道部下了九九护天大阵,还在琉璃道的天地灵气中加入了一丝鸿蒙紫气。
想到这,墨宇感慨万千,辉煌已不在了。
突然,一束红光『射』来,墨宇躲闪不及,正中心口,却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小窝。
“谁,出来。”墨宇环顾四周,十分警惕。
“好强的防御力,让老夫惊叹啊!自从万年兽『潮』之后我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强大的孩子了,来,乖乖的做我的尸魁吧。”老者笑的很难看。
“尸魁?你是鬼修,你难道不知道帝天前辈早在一万年前就明令禁止鬼修了吗?”墨宇看似很震惊,实际上在身后,天宇剑已经现形了。
“把你炼成老夫的尸魁不就没人知道老夫是鬼修了,乖乖的听话,我下手会轻一点。”老者邪恶的笑到,手中显现一根黑『色』木棒,向墨宇冲来。
“我靠,太恶心了。”墨宇一脸鄙夷,并没有退闪的意思,他的手,攒紧了天宇剑。
老者在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冲了过来,这时候,墨宇突然挥出了天宇剑老者躲闪不及,棍棒与利剑碰撞到一起,顿时,火花四溅。老者急忙后退,而那黑棒,竟没有一点损坏。
墨宇见老者后退,急呼一声“太上三清,禁音令。”
老者周围瞬间白光乍起,锁住了老者,老者双眼布满了血丝,吼道:“不可能,你,你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好了,调侃完了,领死吧!”墨宇冷笑道,“太上三清,破音令。”
一霎时,又一道白光『射』向老者,洞穿了老者的心口,老者临死前嘴里还喃喃自语:“不,不可能,三清,我不信……”
“呼。好累啊!想不到,大陆现在是风起云涌啊!”墨宇若有所思。
“墨宇,真是个有趣的小子。”一道声音突兀的传来。
“谁,出来。”墨宇祭出天宇剑,向四周环顾。
“呵呵,真是可爱呢,小子,来天星湖吧,我有东西给你。”
墨宇思索片刻,拿着剑,向天星湖走去……
墨宇醒来时,已经是一周后了,此
时,有两个绝『色』女子,正坐在他旁边。
“诶,你醒了。”其中一个女子道。
“你们是?”墨宇昏昏沉沉的说。
“我叫冰璇,她叫落月,我们是青
云宗弟子。”
她们俩本来是奉长老之命来猎杀妖
兽的,可突降异象,恰好宗里千里传音
让她们来查明情况于是她们就来了,发
现了正在沉睡的墨宇。而这时墨宇因为天雷地火的淬炼,外貌完全变了样,此时也没人认得出他。
“你没事吧!“落月问道。
“没事,谢谢你们照顾。“墨宇尴尬
的说道。这时,气氛陷入了一阵尴尬之
中。良久,冰璇抬起头,表情古怪的说道:“你,愿不愿意加入青云宗,我可以直接让你成为内门弟子。”
此时,墨宇和落月心里居然都想的是:这妮子疯了。
墨宇此刻是这样想的:老子好歹当年也与那四个老鬼并称五仙的,你青云宗好大的面子,让我当个小小的内门弟子。此时,正坐在一起喝茶的四仙同时打了个喷嚏,四个对视一下,哈哈大笑,很简单,这儿缺哪个哪个就在叨念他们。哦,不对,应该是奚落他们。
落月可不这么想,一个陌生人,连
叫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拉人,太草率
了吧!
冰璇是这么想的,能让整个天星森
林的妖兽都跪下的,哪能是普通人?于
是,管他呢,先拉进来再说。只不过,
冰璇有一点想错了,当时下跪的,可是整个大陆的所有妖兽!
“对了,你叫什么?”冰璇这时才
反应
过来,连名字都没问,就来拉人
,太不礼貌了,怪不得落月一脸尴尬。
“哦,我叫墨宇。”墨宇此时也有点尴尬。
“墨宇?你的名字倒是和五仙中的帝仙墨宇一样啊!”冰璇疑『惑』到。
“呵呵,只是重名罢了。”墨宇『摸』『摸』
鼻子,尴尬的说,连他都不知道,他现在的脸,红扑扑的。
“就是,冰璇,不就是重名吗!什么大惊小怪的。”落月倒是不以为意,手里,正拿着一块不知是什么妖兽的烤肉,吃的嘴上和手上都是油,这气质,与她绝『色』容颜一点都沾不上边,墨宇嘴角抽搐了一下,自己嘀咕道:“这女孩心真大。”
“也许是我想多了吧!”冰璇小声嘀
咕,“好了,墨宇,你愿意加入青云宗
吗?”
墨宇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好吧!反正我也没地方去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洞察一境了,整整突破了一个大境界,雷霆青龙的力量果然霸道。不愧是神兽啊!
落月和冰璇在旁边倒是讨论了一会儿,见墨宇正在发呆,落月就唤了墨宇一声:“喂!你想什么呢?今天我们先休息,明天再回宗门,听到了吗?”落月有些傲娇了。嘴上的油倒是擦干净了。
“哦。我知道了。”墨宇应了一声,找了一棵树,跳了上去,在树枝上开始休息起来。
落月见墨宇对她很冷漠,气鼓鼓的hen(打不出)了一声,拉着冰璇走了。
这时,森林中央,血光乍现……
“咦,这儿有个按钮,试试。”墨宇手指一发力,忽然,进来的石门打开了。有三匹狼顺势冲了进来。
“我靠,我真是犯贱啊。”墨宇急忙祭出天宇剑,“落雨剑决第三式,狂风暴雨。”
瞬间,无数道剑光被施展出来,但并没有什么用,狼群竟无一伤亡,反观自己,已疲惫不堪。
“对了,我记得《天志》中说过,芬里尔不吃死物。”墨宇心一横,吞下一颗黑『色』『药』丸,手中天宇剑剑锋忽转,向自己心脏处刺来,噗嗤,墨宇应声倒下,地上斑斑血迹。
狼群傻眼了,一只狼慢步过来,凑过鼻子闻了闻,墨宇没有一点呼吸,于是,狼群,狼群,真的走了。
一柱香后……
“呼,还好哥聪明。”墨宇出了一身冷汗。那颗丹『药』,是龟息丹,能让人假死一柱香,而剑刺心脏,是墨宇的一个绝技。墨宇修炼到武王时,竟感应了空间能力,而那把剑,其实并没有刺到心脏。
“呼,哦,我明白了,当有闯入者躲进这个洞『穴』时,看到了墙上的字,就一定会起贪婪之心,然后就会和我一样,找落冥尸骨,因为魔尊一定会天魔九变,有可能,魔尊落埋骨之地会有《天魔九变》,那样的话,就会打开石门,死于狼口,不得不说,魔尊心计真重。”墨宇感慨万千。
大难过后,墨宇吓的虚脱,顺势倒下,头却砸到了那个按钮,按钮竟然又深入进去,忽然,墨宇身后的“墙壁”缓缓打开了……
“这是,暗室?”墨宇找了个火把,缓缓的走了进去。
暗室很简陋,只有一张石床,石床上盘坐着一具尸骨,岁月的流逝,原本洁白的人骨被腐蚀的残破不堪。
“这,这是,落冥前辈的尸骨。”墨宇惊呼,随即想通了什么,“原来,机遇与危险并存,想找到暗室,必须面对狼群,原来,这才是前辈的真正用意。”想到这儿,墨宇跪下,向尸骨郑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唉,你跟尸体磕头有屁用。”这声音中带着一点嘲讽和悲伤。
“谁,出来。”天宇一挥,无数剑气形成,顿时,墙上多了数道剑痕。
“小伙子,剑法不错嘛,但你要冷静啊,我又不伤害你。”猥琐的声音和身影一道出来,墨宇惊呆了。
那是一把血红『色』的古剑,虽然看起来很干净,没有一丝岁月留下的痕迹,但墨宇就是觉得它是一把古剑,而他对剑有三个印象:锋利,血腥,强大,是一把神器。
“哦,现自我介绍下,我叫阿鼻狱王剑,你既然看过《天志》,就应该知道我,也有能力见到我。”
《天志》,并不是生物所编,这是一个世界纪录过去,现在,未来的方式,记录了那个世界的所有原产物,而且,看过《天志》的人,不超过十个。
《天志》中记载,阿鼻狱王剑,是魔族一铸剑大师阿鼻狱王打造,将十万立方米的混沌陨精铁打造成长六尺,宽一尺的魔剑,用九百九十九滴神的本命精血和阿鼻狱王自己的本命精血祭炼,
打造成一把绝世魔剑,这把剑有个特『性』:出鞘必见血,见血必封喉。
“很好的一个小子,我倒是很看中你,我相信他也是,你愿意继承阿鼻狱王,成为我的下一任主人吗?”
“不。”墨宇回答的很简洁,也很坚决。
“为什么,我的第一任主人,也是魔尊,你难道不想学《天魔九变》吗?”
“不想。”墨宇的态度依然很冷漠。
“罢了罢了,强扭的不甜。”剑,很失望,“你出了这个房间,沿着你来的路,从那里出去吧。”
“晚辈告辞。”墨宇走的很决绝。
“我们主仆一场,你是躲不过的,我们会再见的,哈哈哈哈……”
“十年了,我居然又见到你了,真是缘分啊。”墨宇感慨万千。
“你和我的关系,是由天定,你是逃不掉的。”血剑笑道。
“墨宇,这,你认识?”冰璇在旁边小声说道。
“哦,冰璇,这是我朋友,以前救过我。”墨宇淡淡的说,“它只是一把有剑灵的剑罢了。”
“不就是有剑灵吗,我又不是没见过。”落月还是那么大大咧咧。
“落月,你小声点,那不是普通的剑灵。”
“落月,你叫落月?”血剑在旁边小声嘀咕,“真有趣,落『性』可不是个普通的『性』啊,墨宇,走,我们找个地方聊。”
言罢,血剑剑光一闪,带着墨宇来到了一座偏僻的洞府。
“落月,是个好名字,你想到了什么?”血剑已经化成人形,是个飘逸的美男。
“落冥?”墨宇在试探。
“是啊,落『性』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性』,落月有可能是他唯一的血脉。”
“你就凭一个『性』就知道她的身世?”
“废话,我在她身上感受到了魔族皇族的气息,魔族的皇族,只有五家,落家就是一家。”
“哦,落月,知道了,那,你不是想让我罩着她吧?”
“废话,她可是魔尊,不,魔圣的后人。”
“魔,魔圣?魔尊之后不是魔神吗?”
“小伙子,你还是太单纯,魔尊只是用来『迷』『惑』众人的,而且魔神就是神,是直接飞升天界的,没有魔圣,魔族早就灭亡了。”血剑说的风轻云淡,“魔圣,就相当于人族的仙。好了,言归正传,你想做我的主人吗?”
“额,让我想想。”墨宇很头疼。
“我虽然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在这个世界,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那,好吧。”墨宇很无耐,如果之前就继承了这把绝世神器,也许水琳也不会离开我了吧。
“好,现在,咬破手指,将精血滴在剑身上,记住,不要碰到剑。”血剑早已化为本体,正漂浮在空中。
“好了,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