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强买(1 / 2)
我见银一行人在黑市里上窜下跳,躲避着黑西装们的视线。
全市最大的黑市当然是由全市最大的黑帮负责了,在受到了金的通缉命令后,全黑市的黑西装们都动员起来,开始寻找我见银一行人的信息。
依靠新伏尔加市巨大的地下情报网,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见银的照片就被找了出来。
一般来说我见银是据对不会留下照片这种显眼的线索的,更不会把它发到网上。
但是今天我见银不是一个人。
那张照片正是我见银请天使恶魔吃冰激凌的时候被路人偷拍的照片。
“真奇怪,他们是怎么搞到我的头像照片的?”我见银很疑惑,“如果格里芬在就好了,他肯定能光速给我一个答案的吧。”
“银哥,你看。”约翰拿着一个手机给我见银看。
接过了手机,我见银发现了不对劲。
“你哪来的手机?”
“从被你打晕的黑西装身上摸出来的,连带着还顺出了他的钱包名片什么的。”约翰拉开他的外衣,衣服的内衬已经被缝满了各种各样的口袋。
“江山易改啊~”我见银说着看向了那个手机的屏幕,上面正是我见银和天使恶魔在冰激凌摊旁的照片。
“银哥你知道天使小姐是男的吧。”
“你在想什么啊!而且用不着你来教训我!”我见银说着把手机扔回给了约翰,约翰也是很轻松的接住了。
“真没想到莫名其妙地就变成这种情况了。”蕾塞吐槽道。
“没有关系,我常年被卷到这种复杂情况里,现在已经完全习惯了。”我见银说着扒开了约翰的外衣开始检查他偷的其他东西,“名片,刚好用来了解一下他们。”
姓名,约克逊,我见银刚看到就忘掉了这个信息,毕竟不是什么重要的姓名。
职业,黑西装。
“原来黑西装是个职业么?我一直以为这就是个代词。”
“为了方便管理,不然所有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对于他们的上级也非常难以区分,所以这种帮派都是通过着装来区分底层和中层人士的,只有像多伦多那样的高层才有资格自由着装。”
“多伦多是谁啊?”约翰问道。
我见银这才想起约翰还对目前的情况一无所知。
“一时也解释不清楚,等遇到之后再告诉你吧,直觉告诉我应该是我命中注定的很重要的人。”
“这个说法也太暧昧了吧。”约翰吐槽。
“看来从名片上得不到什么线索了,真烦。”我见银把名片塞回了约翰的口袋里,“这样的话情报站上就几乎获得不了优势了。”
“银哥。”
“嗯?”
“轮到我表演的时候了。”约翰拿着那个手机,然后开始给我见银讲了他获得的情报,“花领帮是新伏尔加市的最大黑帮,通吃黑白两道,掌握了整个北美的地下走私网络,同时也与各地的黑帮有着联系。”
“?”我见银头上冒出了问号。
“花领帮的头目目前真实身份不明,整个帮派由四个大哥控制,分别是杰克,可因,金和多伦多,原来多伦多是花领帮的大哥啊,另外咱们偷的车就是花领帮大哥金的车。”
“停停,且不说为什么这个帮派的大哥们的名字和扑克牌一样,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啊。”我见银叫停了约翰。
“我从这个手机里找到的线索。”
约翰手里拿着的手机的主人正是花领帮的成员,约翰用刚刚那段时间整合这部手机里的短信和其他内容,筛选出了这些重要信息。
“约翰……”我见银把手搭在了约翰的肩膀上,“你可真是太方便了。”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