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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帝王寿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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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皆惊,此处大殿是禁止畜生入殿的,众人纷纷交头接耳无人敢反驳,只因那人是太子。

“父皇,儿臣一直想组建世上最精锐的皇家骑兵来保卫皇城,因此秘密训练了五百死士,各个皆是精锐。而他们身上穿的铠甲,便是新罗此番献给父皇的礼物。”

此时,李舷站起身来一礼道:“此铠甲是钢砂锻造,完好的将骑士身上每个部位全部包裹,同样覆盖战马本身,每个部位皆有机括,战马之间刺刃的铁索相连,无论投枪劈砍均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此等甲胄世上无双。五百甲胄是新罗献给大胤皇帝的寿礼,也是新罗的一片诚意。”

眼角余光却是瞥向了李舸,李舸才是新罗的王世子,他知道此时无论拿出手么寿礼,都只会丢新罗的脸,聿王说的没错,他根本就不用准备。

轩辕罔极眉目深沉,太子与舷原本就结为同盟,此等甲胄设计精妙,比那神羽卫的装备还略胜一筹。新罗掌握此等甲胄的锻造方法,五百套还真是一份大礼。算起来他们也不亏,不但得到大胤庇护,经此一事,此甲胄必定天下闻名,各国所求还愁得不到好处。

而太子拥有了这样一只装备的精良的皇家骑兵,说是保护皇城,还不如说借保护之名将皇城的军权牢牢的掌控在手中。两人合作各取所需。

轩辕鸿又岂非不知太子用意,这天下早晚是他的,赞赏道:“太子有心,朕谢谢新罗王的贺礼。”

李舸没有言语,反倒是听到一旁哥舒蘅发出的幽幽轻叹,任谁都看得出他脸上的不悦。

锻造这样的铠甲,新罗分明是在向神羽卫示威,众人皆以为哥舒蘅会借此发飙。

谁料他站起身来,漫步大殿,在那两名骑兵的周身上下打量,眸光大盛却是啧啧赞道:“甲胄却是好甲胄,人也算精锐,只是这马有些太寒酸,你们中原不是有一句话,君子要成人之美,西番别的没有,牧场里马儿这种畜生却多得事,本皇子就选五百匹赤血马送过来,就当是寿礼了,成全太子的一片孝心。”

哥舒蘅说的满不在乎,众朝臣连连咋舌,赤血马在大胤有价无市,人家可好一下子送了五百匹,好大的手笔。只是这话里似乎有话,这马儿却是好马,还是畜生。

轩辕罔极看着太子的脸色泛着铁青,哥舒蘅无赖起来还是很让人大快人心。

好戏也可看了,寿宴毕竟关乎大胤的颜面,轩辕罔极正欲起身,献上寿礼以化解眼前尴尬。

那边阮胜男已经在轩辕罔极起身前,先站起身来,“蛮胡王祝贺大胤皇上寿辰,愿世清平与天同寿。”

此等局面,被阮胜男巧妙化解。

轩辕鸿眉目舒朗,“朕,谢蛮胡王心意。”

阮胜男黛眉神飞,眸中熠熠生辉,眉间英气迫人。

“皇上,此番蛮胡的贺礼便是与大胤议和。”

蛮胡滋扰大胤边境本是多年的隐患,两国议和此患尽除,免去生灵涂炭,乃是一件大喜事。

“两国已和是两国百姓之福,朕在此谢蛮胡王的贺礼。”

阮胜男见轩辕鸿龙颜大悦,她刚刚巧妙化解危机,已经留下好的印象,她心中仰慕聿王,毕竟还是女子,七年前已经被拒绝一次,这一次绝对不可以失败。

长兄如父,这种事自然是交给自己的兄长来说出口,最为稳妥。

示意阮世藩该他出场了,阮世藩等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向轩辕鸿一抱拳,瓮声瓮气道:“两国议和,为表诚意,父王决定两国联姻。联姻的对象也已经选好了,就是聿王轩辕罔极,蛮胡的公主是父王掌中明珠,如果聿王肯到蛮胡来,父王愿意用三十座城池作为聘礼。”

三十座城池,西番的一半国土,两个新罗还有余。也就是说只要聿王答应娶公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一个国家。

阮胜男神色忽变,原本不是这样,她是要嫁到大胤来,哥哥怎么会突然说出如此话来。

这样岂不是要让聿王入赘,三十座城是她建功立业,父王赐给她的封地,哥哥的话就是代表蛮胡,话以说出口便无改悔的余地。

此番也好,聿王雄才伟略,是一只翱翔在天际的雄鹰,她给了他辽阔的天空,她就不信聿王放着大好的机会,愿意留在禹州那种地方一辈子。

众人眸光纷纷望向轩辕罔极,聿王不过是个不受宠的王爷,禹州也不过是弹丸之地,面对如此大的诱惑,不知道聿王会作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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