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切嗣的准备(下)(1 / 2)
切嗣从床下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紫檀木盒,扫开杂物后,放在桌上,用熟练的手法取下木盒上的锁,打开盒盖。
放在床上的诸多武器都是为了今天而全新准备的。可以说因为圣杯的缘故,这些原本需要通过非法手段以高价购买的贵重装备,如今只需要一个念头就能轻松搞到,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但就算这样,这些东西也仅仅是装备而已,并没有特殊之处。
而这一支长久以来一直沉眠在紫檀木盒里的手枪,对切嗣来说意味截然不同。这支枪是切嗣曾经的战友,是切嗣生前经历多次战役中的惯用武器,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只为他一人制作的枪。
真要说来,用大笔钞票就能搞到的高端装备,最多只能算是“魔术师杀手”卫宫切嗣的武装。而与那些武器无关,“魔术师”卫宫切嗣的武装则另有他物,那就是“礼装”——当魔术师为了使用魔术迎战敌人而使用的武器。
Tompson/Center出品的Contender,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使人不由联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
除了必备的扳机和撞针之外,从外表看甚至看不出纹路和枪膛,外形相当简洁.类似于中世纪末期的火药枪。
实际上这把Contender也的确是一把单发式手枪,在中折式的枪膛中只能填装一发子弹。因为这原本是竞技射击中的运动用枪,而切嗣所用的是将其更换了枪身的猎枪样式,能够使用狩猎用步枪的大口径子弹,不仅如此,为了能填装魔弹,他特意还在膛线和撞针上施加了魔术处理。
这把枪使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狙击步枪弹,而这种子瓶颈状构造的步枪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手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比起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30.06的威力还要高上一成左右,甚至凌驾于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
作为随身携带的手枪来讲,可以说它的火力是过于强大了。
但是,这把枪真正的可怕之处,还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发挥的物理破坏力。
木盒中有一套和枪支摆放在一起的专用子弹,切嗣看到它们的时候明显愣神了一瞬。铅制的弹头芯中封有切嗣从自己的肋骨上采下的骨粉,当这枚特制的魔弹带着切嗣的魔力被击发出去后,就会将魔术师卫宫切嗣的“起源”打入对方体内,简单来说,这是一种拟似概念武装。
魔术师们太过固执于魔术,电子制品就成为了他们的盲点。这是一个很好理解的普通道理,但毕竟只是一种倾向,所以虽然或许会有一大半的魔术师,因为暗视镜和热源感应仪而丧命。但这只是理论上的结果,因此不能排除有一些例外不能依靠经验对付。毕竟尚有不少魔术师不属于“普通”这个范畴,当遇到这样的对手,一般性理论就会失去效用,切嗣则把这种对手称为“强敌”。
如果遇到无法对其行使现有策略的“强敌”,那切嗣也只有以一个魔术师的身份,用尽所知的一切秘术去与其抗衡。而那时,或许手中的这把Contender就是切嗣唯一、也是最强有力的獠牙。
这样的准备绝不是杯弓蛇影,而是真正的未雨绸缪,因为在生前经历过的第四次圣杯战争中,切嗣便没少遇见这样的对手,这次他也不认为能被称作“守护者”的魔术师是依赖俗套的伎俩就能打败的对手。
切嗣一边收回自己对战术的思考,一边从箱子中取出Contender。无数次被切嗣手中汗水渗透的胡桃木枪柄和他的掌心手指完美切合,摸起来一如既往的顺手。
这样的一体感让人分不清是手掌在握着枪柄,还是枪柄在让手掌握着。切嗣静静的收拢手指,整支枪就仿佛和手骨融为一体,仿佛枪就是自己手臂的延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