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大宋法令有错?告夫有罪否(2 / 2)
赵顼坐到大堂上,道:“宣夏采薇和夏妙儿!”
少顷,身穿皇城司黑色官服的夏采薇和夏妙儿走了过来。
二女长发略显凌乱,黑着眼圈,面露疲态,显然是没有休息好。
她们见眼前的乃是当今官家,骤然变得精神起来,然后齐齐拱手道:“参见官家!”
赵顼笑着打趣道:“你们这两个小妮子可以哈,先是劫囚,而后又敲登闻鼓,你们到底有什么冤屈呀?”
夏采薇率先站出来说道:“官家,我们二人倒无冤屈,劫狱和敲登闻鼓都是为了楚三娘伸冤,朝廷律法不公,楚三娘被判处两年牢狱之刑,实在太冤枉了!”
“细细讲来!”赵顼的脸色变得认真起来。
二女说的不是开封府判处不公,而是朝廷律法不公。
二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前者质疑的只是执法者不公,而后者则是质疑大宋的《宋刑统》了。
如果质疑不当,那将会受到重惩。
夏采薇想了想,道:“两年前,汴京女子楚三娘嫁于布商徐大忠为妻,因楚三娘一直未能生育,经常遭受徐大忠打骂,三娘多次想要徐大忠休了自己,但徐大忠始终不同意,日日折磨三娘。后来,三娘终于怀孕,并在半个月前产下一女。”
“三娘本以为徐大忠以后会对自己好一些,哪曾想徐大忠因楚三娘剩下的不是儿子,竟然企图将刚出生的女子溺亡,幸亏三娘来得及时,才没有造成后果。而后三娘将徐大忠告上开封府,开封府判官认为,并无证据证明徐大忠有溺亡女儿的证据,且女婴并未有伤,便认为三娘诬告丈夫,要将其判处刑狱两年。”
“昨晚,若我们不将三娘救出,恐怕她必将自尽而亡,而那刚满半个月的女婴,在徐大忠的虐待下,以后的生活必将更加悲惨,甚至活不过多久!”
“小女以为,《宋刑统》中的的法令有两处不妥。其一,为何妻子不能休夫,在丈夫未曾允可下,二人还必须保持夫妻关系;其二,为何女子状告丈夫,无论对错,都要拘役两年,此法令对天下女子不公,求官家还天下女子一个公道!”
话语说完,夏采薇和夏妙儿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也纷纷朝着赵顼跪了下去。
坐在上方的赵顼也听明白了。
《宋刑统》有明确记载,在丈夫未曾同意的情况下,女子无法解除婚约。除非丈夫身死或失踪三年以上,或触犯下重罪流放。
另外,女性可以申请解除婚约,但是不能告夫。
告夫,意味着不忠,无论丈夫的罪名是否成立,妻子也都会入狱两年。
此法令,对女性确实不尊重。
另外,在大宋,发生的女婴溺亡事件其实并不少见,皆是因为重男轻女。
特别是穷苦人家。
赵顼也有些为难,此法令乃是《宋刑统》记载,赵顼不可能擅自更改,不然以后的法令都这样修改,便失去了公允性。
这时候,杨左站了出去。
“官家,楚三娘虽有可怜之处,但法令绝不可改。开封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楚三娘进行减刑,并派人照顾此女婴,保证她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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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左担心官家头脑一热,将《宋刑统》改掉了。
一旦更改,那大宋刑律的威严便没了,后续影响更大。
“臣赞同杨府尹的建议,《宋刑统》绝对不可更改!”一旁的安焘也拱手道。
“官家,我大宋盛世,难道就容不下一个女人不附庸男子活着吗?”夏妙儿两眼发红地说道。
此话一下子击中了赵顼的心。
二女不是只为楚三娘发声,而是在为全天下的弱势女子发声。
大宋若想要保持长期的繁盛,便必须要越来越包容,而女子身份太过于低下,显然对江山的长治久安来讲,并不是好事。
赵顼思索了一下,说道:“此事涉及我大宋法令,朕若出言将其强行改变,必然有人觉得不公允。这样吧,将此事放于民间讨论吧,女子告夫是否有罪,听一听百姓们的心声吧!”
在大宋,赵顼的皇权虽然已经远超仁宗、英宗。
但在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士大夫官员心中,天下最大的不是皇权,而是道理。
故而,赵顼想将此事放在民间,让官员与百姓们讨论一番,最终结果,依据民心而定。
“臣,遵命!”杨左和安焘同时拱手道,这个结果基本在他们的预料之中。
而此刻,夏采薇和夏妙儿也都露出了笑脸。
赵顼看向二女,说道:“楚三娘和她的女娃是被你们藏起来了吧,你们将其转交给开封府保护。这一次,你们劫狱的事情,朕就既往不咎了,但下次若敢再犯,朕一定严惩!”
“是,官家,我们以后绝对不敢了!”夏采薇和夏妙儿异口同声地说道,甚是开心。
一旁的白宿也露出笑脸,此事幸亏是二女做的,若是换作其他人,敢在夜间在没有上官的命令下,将犯人带出监牢,那将是重罪。
随即,赵顼便离开了。
此事很快就在汴京城的街头巷尾传播起来。
“我认为呀,告夫就是不忠,无论自己的丈夫有没有罪,作为妻子的都不能告,告了就要坐牢!”
“纯属放屁,若男子投靠了西夏,成了党项人的奸细,妻子大义灭亲,难道是不忠吗?不告才是不忠!”
“为何男子能休妻,女子不能休夫,有些丈夫,整日里在勾栏里瞎逛,喝酒赌博,完全不顾家事,难道就不能被女子休掉吗?”
“你还上天了是不是,你休一个试试,若没有我天天在外打拼养活你,你们娘儿两个哪能有吃有穿,过得这般潇洒!”
……
民间的声音,各执一词,偏差很大。
而很快,官员们也加入到了辩论的阵营之中。
王安石、司马光都是怕老婆的人,故而他们非常同情楚三娘,且认为楚三娘不应该有罪。
但是,官员与百姓思考的角度不一样。
官员们想的是,若改动了《宋刑统》,会不会导致以后若再出现类似于这样争论较大的事情,《宋刑统》的权威性就没有那么大了。
并且,不止是大宋。
各国都有溺亡女婴的事件出现,重男轻女虽然说出来有些不妥,但就是事实。
官员们也都各执一词,有人认为这是一个特殊事件,可对楚三娘减轻刑罚,但不能因此事更改《宋刑统》。
也有人认为,女性确实是弱势群体,需要朝廷更改法令进行保护。
还有人完全是揣摩赵顼的意思,认为当今官家让民间议论,明显是赞同告夫无罪的,故而应该修改《宋刑统》。
……
赵顼吸收着官员与百姓的意见,内心也处于纠结中。
作为大宋官家,他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自然是偏向于告夫无罪。
但更改《宋刑统》,相当于在修改祖宗定下的法令,这种事情,每做一次,都会极大地削弱大宋法令的公允性与百姓对朝廷的信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