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王安石的五宗罪(2 / 2)
“官家,权知寿州军州事胡广义协同寿州下辖的下蔡县、安丰县、霍丘县三县县令联名弹劾寿州知州王安石,共列出了他的五大罪状,请官家过目!”
富弼呈上弹劾奏疏。
权知寿州军州事,即寿州通判,相当于寿州二把手。
寿州治下共有四县,这意味着除了位于寿州州府所在地的寿春县外,其余三县县令都弹劾了王安石。
赵顼打开奏疏,认真看了起来。
“自王安石知寿州事以来,屡破律法祖规,以变法之名行狂悖不羁之事,臣等无法与其共事,其大罪共有五条……”
第一罪:傲慢专权,无法无天。
自从王安石得到官家亲口许诺的“寿州自治,中书及三司条例司无权干预,直接向官家汇报”后,便以此为名,行莫名之事,下达变法之策不与任何人商量,也不考虑民心民意。与其意见相背的官员,张口就骂,俨然是一个割据一方的土皇帝……
第二罪:任人唯亲。
只重用完全听其指令的官员。如下蔡县县令吴远,只因没有完全贯彻他的新法措施并提出质疑,王安石便强制让其称病在家,然后重用下面的一位县丞行县令之事……
第三罪:夙夜不休,折腾官员。
不分日夜,召集下属开会,迟到或缺席都会遭到打骂,整日让官员们立军令状,布置的任务极多极难,官员们根本无法完成,各个对其怨声载道……
第四罪:乱军政、毁民政,名为变法,实为乱政。
其表面是为国为民,其实只为自己的名利,一日施行十几道新法,将寿州的赋税、徭役、钱谷、狱讼之事全都搞乱了……
第五罪:藐视祖宗之法。
王安石曾在知州大堂公开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荒谬言论,气得寿州的几位大儒怒斥其为小人,更有一位年过七旬的大儒,因此话而口吐鲜血,性命垂危,至今瘫痪在床……
……
赵顼看完这五条罪状后,并没有太大反应。
这份奏疏和王安石那份抨击大宋君臣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简直就是小兵见阎王,无法相提并论。
并且,这几条罪名都在赵顼意料之中,都像是王安石能干出的事情。
赵顼唯一担心的是,寿州的二把手和三大知县都反对王安石,寿州会不会发生暴乱。
赵顼看向富弼和韩琦,问道:“二位怎么看?”
富弼拱手道:“依照王介甫的做事风格,前四条罪名一点都不稀奇,臣担心的是第五条,他竟然说出这种话,不严惩不足以平天下读书人之愤!”
“是啊,官家,这……这等冒犯圣人之语,实在过于嚣张跋扈,他王安石还真将自己当作圣人了!”韩琦也颇为不满地说道。
论语有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这是千年来传下的古训,其威严甚至超过了皇权,是每个人的做事准则。
但王安石却说,天象变化不必畏惧,祖宗规则也不必完全效仿,天下人的言论更不必放在心里。
在大宋,人们都信奉君权神授。
民间出现干旱或洪水,君王都要去祭天,严重情况下甚至还要写罪己诏,因为这是上天示警。
至于祖宗之法和天下人之言,更是君王与官员都非常看重而不敢忤逆的。
赵顼作为皇帝,且拥有当代的科学知识,都不敢说出这种话,没想到王安石却说出来了。
赵顼想了想,道:“朕不能只听信一家之言,你们回去再调查调查、商量商量,另外每月十日前,王介甫都会呈奏疏、汇报寿州情况,朕看他如何解释。”
当即,富弼与韩琦拱手答是,然后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