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分析(1 / 2)
“难道是喝安眠药自杀?”陈怀博狐疑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是仔细想一下,断然不是自杀。”阎大程摇摇头说道。
“你怎么知道不是自杀呢?”陈怀博一脸疑惑。
“既然选择自杀,那么死者为什么不悄悄地死在被褥里,而非得死在来往人群密集的广场?广场多是不夜城,想不被发现都难,这本身就说不通。”阎大程眉头微皱说道。
“还有还有她左手中指上的戒指,很有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证物,却为何不见了踪影?”阎大程反问道。
“这?...我哪知道...”陈怀博一时被问得哑口无言。
“小阎分析得不无道理,晋鹏你把这两条线索也备录在案,一会呈交冯副队。”李主任说道。
“只是,小阎你可曾想过,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死者服食安眠药自杀,却被知情者发现,知情者胆小怕事将之移尸别处也不是不可能。”李主任说道。
“李主任您分析的有道理,仅凭这点线索,确实不能判定为他杀。”阎大程双眼微米,翻动着死者尸体。
“咦?脚后跟处皮肤呈暗红色伤痕新鲜,很有可能是摩擦所致,但死者死前所穿并非高跟鞋。”阎大程自言自语道。
“有发现!”,阎大程拿起死者粉色运动鞋,鞋帮和鞋底都很干净,如果是自己行至广场的,鞋底此时肯定沾满灰尘,不会如此干净,这就排除了死者自行走到广场的可能。
运动鞋的脚后跟外侧则沾染了一些尘土,数道隐约可见的条形划痕。
“脚后跟的伤痕这是有人拖动其身体,运动鞋脚后跟处着地,与地面摩擦所致。”阎大程说道。
阎大程拿起手术刀在死者脚后跟处一刀划下,皮下组织有明显的出血点。
既然是出血,就说明有生活反应,这擦伤又那么新鲜,那么只可能是其临死前所受的伤。
因为尸体血液已经凝滞,是没有生活反应的,即便是受伤也不会导致组织毛细血管破裂而出血。
仅凭这一点,便足以证明,死者是在生前便被移动的,由此可见自杀的推论便不足以站住脚,更多可能是蓄意杀人。
李主任听到阎大程这么说,也凑近查看一番,发现死者尸体胸部之上脖颈之下有一处呈现条状的暗红色尸斑,有些像是勒痕,只是混在尸斑之间不仔细分辨很难发现。
拿起手术刀在勒痕处切开,也可以看到明显的出血点。
“这就说明,死者是死前被拖动而非死后移尸,尸体是不会说谎的!”阎大程断然说道。
“从这一条带状勒痕来看,死者应该是在服食过安眠药熟睡之后,被人从身后抱起拖动转移的。”李主任说道。
“这么说,死者是凶杀?”陈怀博瞪大眼睛说道。
“目前还不能妄下结论,只是凶杀可能性极大。”李主任点点头说道。
“怀博,取工具来。”李主任说道。
“老师,您这是要开颅?”陈怀博惊讶道。